七四、 在整個感化督導期内,沒有觸犯感化令所開列之條件或再次犯法者的數字 爲一千四百四十人,佔全部受感化督導人數百分之六十八點六。在表現欠佳中大部份給 遣送至感化院、教導所或再留所,年齡較大的則判入獄。
七五、 依據目前已獲批准的職員分配額,每一感化官每月負責督導案件五十宗社 會查詢二十五宗。
七六、 派駐各法院,包括地方法院及高等法院的感化官總數爲六十三名,此外另有 七名高級感化官負責管理感化辦事處。
感化機構
七七、 住院訓練是爲那些給法庭判入感化機構居住者而辦理的。
七八, 該部設有各種院所共五間;四間男童的,一間女童的,共可容五百八十四 人。各院設法使到受照顧的兒童獲得適當的環境,以求解決他們的問題,並協助他們成長 及發展。
七九 . 青山男童院及坳背山男童院都是根據香港法例第二三五章工藝院及感化院條 例而設,兩院收容由兒童法庭判刑一至五年不等的章犯。惟童犯年屆十八歲時,必須獲釋 放。青山男童院可容年齡十四至十六歲的男童一百五十名:坳背山男童院則專收容十四歲 以下的男童,容額達一百四十人。兩院所安排的訓練程序,是使院在自由而有紀律性的 氣氛下,進行身心的鍛煉。訓練程序包括有正式學校課程、職業與工藝先修訓練班、小組 討論、童軍活動、愛丁堡公爵獎勵計劃活動、體育康樂活動等,全部均以培養品格和適應 社會爲目標。
十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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