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事之服務合約
本公司並無與需要在即將舉行之股東週年常會上重選連任之董事定立任何於一年內若本公司終止合約 時,需作出賠償 (除法定賠償外) 之服務合約。
合約權益
本公司並未参與簽訂任何重要合約,使本公司董事於本年度完結之日或在本年度任何時期內享有重大
利益。
認購股份或債券之安排
於本年度任何時期內,本公司並未參與任何安排使本公司董事得從認購本公司或其他法人團體之股份 或債券以獲取利益。
本公司股本之主要權益
本公司獲知會下列於一九九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之已發行普通股百分之十或以上之本公司已發行股本 權益如下:
持有普通股
佔已發行股份
之百分比
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
藝湖有限公司
130,402,306
32.31%
62,664,285
15.52%
九龍建業有限公司
44,605,369
11.05%
主要股東登記冊顯示新鴻基地產發展有限公司之權益包括藝湖有限公司之普通股股份62,664,285股。
購回、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之股份
本年度内本公司並無購回、出售或贖回本公司之股份。
高級行政人員
本公司之高級行政人員資料簡介刊載於本刊第十一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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