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碑銘彙編_2 — Page 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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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良局成立六十周年紀念序

上稽曆法,干支配合而紀年;中揆人生;甲子重遇而稱壽。世經二度,事歷萬端;喜必有書,錄惟求實。此本局六十週年 紀念序所由作也。溯本局之設,肇端於 前華民政務司憲,以本港五方雜處,善惡不齊;欲除暴而安良,當擇人而佐理。 殆以華紳情形熟悉,事半功倍,意至美也。故凡婦女童孺,被誘來港,將出詳而不願往者;婦女被拐爲婚,不甘污辱者; 私菩婢女、或虐待婢女者;及兒童迷路者,均供給衣食,安頓棲止;訪查里居親屬,安爲發落。此外販賣人口,亦予查究 。前列種種,胥定爲本局之職責焉。至本局何時創立,與中間經歷諸端,約分三時期。蓋本局創自光緒四年戊寅、大英一 千八百七十八年,稟請 督憲批准立局。遂由東華醫院諸善長創辦,借用平安、福壽兩樓爲棲止難民之區。每年由各善長 捐助,復由文武廟指撥公款,以-

局中經費。事屬初設,規模未備,特爲權宜行事計耳。此爲第一時期也。適光緒十七年 辛卯、一千八百九十一年,以地址逼狹,難民日衆,不敷安置;董其事者議別遷局址,以資辦公。經政府撥給弍萬元,紳 商集捐建局費叁萬餘元。廼由東華醫院備函、及本局前總理具稟,請於 前華民政務司憲,轉詳 督憲核准;以東華醫院 廣福義祠一帶、地段第三百六十一號、爲建局之用。此爲第二時期也。中華民國庚午歲、辛未歲、大英一千九百三十年、 千九百三十一年,本局連任總理、繼前任數載經營,仍未得適宜地址;遂稟請 前華民政務司憲、磋商數度;轉呈督憲 ,允撥禮頓山道第三千一百五十八號地一段,計一萬九千尺爲遷建局所之用。此屆連任總理,刻即籌劃勸捐,荷蒙各善長 殷商女士樂助,共捐得銀壹拾柒萬餘元,又奉政府准予每年撥助經費銀柒千元,遂鳩工砣材。於民國壬申歲、大英一千九 百三十二年三月四號落成。請 貝督憲親臨啓鑰。即本局現在地址。此爲第三時期也。事閱三期,年歷六十。既以見前人 締造之艱難,亦足見後人繼承主困苦。故能成就今日之佳象,是則開始以來,諸難婦孺所當感謝 諸前憲及諸前輩之深仁 厚德矣。紹初等服務本局,得 督憲大人、 華民司憲、暨華人代表、永遠總理諸前輩之指導,處理局事;不求有功,但 求無過,以盡其職責而已。惟今當六十週年慶典,適逢中日戰爭時期;即事感時,撫衷有愧。禮固概從其儉約,蹟難泯没 於將來。爱撮大略,以誌弗諼。且勒諸貞珉,以留紀念云爾。

當年總理:區紹初 陸靄雲 羅棟勳 譚朱瑞英 陳文 張瀾洲 郭琳弼 黃卓卿 黃熾普 李國英同立

保良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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