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4_RULES_OF_THE_SUPREME_COURT — Page 380

HK Historical Laws 香港歷史法例 All AI Reviewed

A 380

CAP. 41

The Rules of the Supreme Court

[1988 Ed.

[Subsidiary]

致被告人(姓名)

(地址)....

表格 1

傳訊令狀

(命令6內列規則1)

(香港盾徽)

香港最高法院

原訟法庭

A.B.

C.D.

L**........... 宗

原告人

被告人

本傳令狀由上述原告人就背頁所列出的索償聲請而向你發出。

在本令狀送達給你(14)天內,由送達之日起計,你必須清償有關的索償要求, 或於夾附的令狀送達認收書內述明是否對本訴訟進行抗辯,然後把該認收書交回 最高法院登記處。

若你在上述指定期限內不清償有關的索償要求,或不交回送達認收書,或不在 交回的送達認收書內述明是否擬提出抗辯,則你不會接獲進一步通知,原告人即可 繼續進行訴訟,而屆時法庭亦可逕行判你敗訴。

本令狀由最高法院登記處在一九..........................................................................................日發出。

註:本令狀必須在發出日期起計12個曆月內送達被告人;但經法庭下令准予 延期則不在此限。

重要事項

有關填寫送達認收書的須知事項已載列在夾附表格內。


Page 381

(第一頁背面)

*[索償聲請書]

原告人就下述事項提出索償—

*方括弧內不適用的字請刪去。

*(令狀背面如果載有索償聲請書,請簽署)

若原告人的索償聲請只是為了追討一筆債務或算定索償款額時:在交回送達認 收書的規定期限內,如果被告人清付所索償款額和訟費$..

又倘原告人獲准以間接方式送達令狀時,另加數額$...

則本訴訟即予擱置。該筆款 項必須付給原告人或其代表律師。

*........

代表上述原告人申請發出,原告人的地址為:

律師行

*[或如果原告人没有律師代表他:

本令狀由原告人申請發出,其住址為

及(如原告人並非住在本庭司法轄區內)其接受送達地址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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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380 CAP. 41 The Rules of the Supreme Court [1988 Ed. [Subsidiary] 致被告人(姓名) (地址).... 表格 1 傳訊令狀 (命令6內列規則1) (香港盾徽) 香港最高法院 原訟法庭 A.B. C.D. L**........... 原告人 被告人 本傳令狀由上述原告人就背頁所列出的索償聲請而向你發出。 在本令狀送達給你(14)天內,由送達之日起計,你必須清償有關的索償要求, 或於夾附的令狀送達認收書內述明是否對本訴訟進行抗辯,然後把該認收書交回 最高法院登記處。 若你在上述指定期限內不清償有關的索償要求,或不交回送達認收書,或不在 交回的送達認收書內述明是否擬提出抗辯,則你不會接獲進一步通知,原告人即可 繼續進行訴訟,而屆時法庭亦可逕行判你敗訴。 本令狀由最高法院登記處在一九..........................................................................................日發出。 註:本令狀必須在發出日期起計12個曆月內送達被告人;但經法庭下令准予 延期則不在此限。 重要事項 有關填寫送達認收書的須知事項已載列在夾附表格內。 Page 381 (第一頁背面) *[索償聲請書] 原告人就下述事項提出索償— *方括弧內不適用的字請刪去。 *(令狀背面如果載有索償聲請書,請簽署) 若原告人的索償聲請只是為了追討一筆債務或算定索償款額時:在交回送達認 收書的規定期限內,如果被告人清付所索償款額和訟費$.. 又倘原告人獲准以間接方式送達令狀時,另加數額$... 則本訴訟即予擱置。該筆款 項必須付給原告人或其代表律師。 *........ 代表上述原告人申請發出,原告人的地址為: 律師行 *[或如果原告人没有律師代表他: 本令狀由原告人申請發出,其住址為 及(如原告人並非住在本庭司法轄區內)其接受送達地址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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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380 CAP. 41 The Rules of the Supreme Court [1988 Ed. [Subsidiary] 致被告人(姓名) (地址).... 表格 1 傳訊令狀 (命令6內列規則1) (香港盾徽) 香港最高法院 原訟法庭 A.B. C.D. L**........... 原告人 被告人 本傳令狀由上述原告人就背頁所列出的索償聲請而向你發出。 在本令狀送達給你(14)天內,由送達之日起計,你必須清償有關的索償要求, 或於夾附的令狀送達認收書內述明是否對本訴訟進行抗辯,然後把該認收書交回 最高法院登記處。 若你在上述指定期限內不清償有關的索償要求,或不交回送達認收書,或不在 交回的送達認收書內述明是否擬提出抗辯,則你不會接獲進一步通知,原告人即可 繼續進行訴訟,而屆時法庭亦可逕行判你敗訴。 本令狀由最高法院登記處在一九..........................................................................................日發出。 註:本令狀必須在發出日期起計12個曆月內送達被告人;但經法庭下令准予 延期則不在此限。 重要事項 有關填寫送達認收書的須知事項已載列在夾附表格內。 (第一頁背面) *[索償聲請書〕 原告人就下述事項提出索償一 *方括弧內不適用的字請刪去。 *(令狀背面如果載有索償聲請書,請簽署) 若原告人的索償聲請只是為了追討一筆債務或算定索償款額時:在交回送達認 又倘原告人 收書的規定期限內,如果被告人清付所索償款額和訟費$.. 獲准以間接方式送達令狀時,另加數額$... 則本訴訟即予擱置。該筆款 項必須付給原告人或其代表律師。 *........ 代表上述原告人申請發出,原告人的地址為: 律師行 *〔或如果原告人没有律師代表他: 本令狀由原告人申請發出,其住址爲 及(如原告人並非住在本庭司法轄區內)其接受送達地址焉。 ............] 1Page 3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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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P. 41

The Rules of the Supreme Court

[1988 Ed.

[Subsidiary]

致被告人(姓名)

(地址)....

表格 1

傳訊令狀

(命令6內列規則1)

(香港盾徽)

香港最高法院

原訟法庭

A.B.

C.D.

L**........... 宗

原告人

被告人

本傳令狀由上述原告人就背頁所列出的索償聲請而向你發出。

在本令狀送達給你(14)天內,由送達之日起計,你必須清償有關的索償要求, 或於夾附的令狀送達認收書內述明是否對本訴訟進行抗辯,然後把該認收書交回 最高法院登記處。

若你在上述指定期限內不清償有關的索償要求,或不交回送達認收書,或不在 交回的送達認收書內述明是否擬提出抗辯,則你不會接獲進一步通知,原告人即可 繼續進行訴訟,而屆時法庭亦可逕行判你敗訴。

本令狀由最高法院登記處在一九..........................................................................................日發出。

註:本令狀必須在發出日期起計12個曆月內送達被告人;但經法庭下令准予 延期則不在此限。

重要事項

有關填寫送達認收書的須知事項已載列在夾附表格內。

(第一頁背面)

*[索償聲請書〕

原告人就下述事項提出索償一

*方括弧內不適用的字請刪去。

*(令狀背面如果載有索償聲請書,請簽署)

若原告人的索償聲請只是為了追討一筆債務或算定索償款額時:在交回送達認 又倘原告人

收書的規定期限內,如果被告人清付所索償款額和訟費$..

獲准以間接方式送達令狀時,另加數額$...

則本訴訟即予擱置。該筆款

項必須付給原告人或其代表律師。

*........

代表上述原告人申請發出,原告人的地址為:

律師行

*〔或如果原告人没有律師代表他:

本令狀由原告人申請發出,其住址爲

及(如原告人並非住在本庭司法轄區內)其接受送達地址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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