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9 Ed.]
Mental Health Regulations
[CAP. 136
我,〔第二位醫生姓名〕
19............
..........
...........
日。
簽署
註冊醫生
日期
A 21
[Subsidiary]
最近一次檢查該病人的日期是
我認為該名病人精神異常,而且按其性質或程度,應當根據精神健康條例的規定接受監護。這項意見基於下列事實:
〔請描述該病人的精神狀況]
我認為(見註2),
(a) 為該病人的福利着想,及
(b) 為保障其他人士的安全起見,
該病人必須接受監護,理由如下:
〔請列述理由,解釋為何沒有監護權便無法對病人提供適當照顧]
簽署
註冊醫生
日期
* 請將不適用者刪去。
註: 1. 簽發本證明書的註冊醫生,至少其中一位須是為執行精神健康條例第2(2)條而獲醫院事務署署長認可的醫生。
2. 除非(a)及(b)項均適用,否則請將其中一項刪去。
1989 Ed.]
Mental Health Regulations
[CAP. 136
我,〔第二位醫生姓名〕
19............
..........
...........
日。
簽署
註冊醫生
日期
A 21
[Subsidiary]
笋
最近一次檢查該病人的日期是
我認為該名病人精神異常,而且按其性質或程度,應當根據精神健康條例的規定接受監 護。這項意見基於下列事實:
〔請描述該病人的精神狀況]
我認為(見註2),
(a) 為該病人的福利着想,及
(6) 為保障其他人士的安全起見,
該病人必須接受監護,理由如下:
(請列述理由,解釋為何沒有監護權便無法對病人提供適當照顧]
簽署
註冊醫生
日期
* 請將不適用者刪去。
註: 1. 簽發本證明書的註冊醫生,至少其中一位須是為執行精神健康條例第2(2)條而獲醫院事務署署長認可的醫生。
2. 除非(a)及(b)項均適用,否則請將其中一項刪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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