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千八百八十五年
* 月
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27TH JUNE, 1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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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 示 第二百六十號
議政
二局經歷薛 爲曉諭事照得現奉
定例
暑輔政使司 憲札轉奉
督部堂憲驗將扣留船隻增纂之章程群示於下爲此特示 一千八百八十三年七月二十日 督憲會同
定例局將一千八百七十九年商船則例釐正名爲一千八百八十三年 釐正則例 謹將督憲會同
定例局議定各款開列於下
之權一律
一 一千八百七十九年第八條則例之第二十五歎現在删去用下開 之歎代之
督憲會同定例局准可隨時設立章程或將已立之章桿删改增添以 便在本港海面將扣留船隻之事辦理有成及分設合宜地方扣留 船隻所並在此等地方覊留由遵守此例之船到諸人
凡犯此等章程之人經巡理府審訊後罰銀不逾二千圓或監禁不過 十二个月有無苦工不等巡理府准可任意銀外另行定罰監禁總 緝捕官及其所委派辦理此等扣留船隻例之員弁許其遏止人違犯 此等章程及將違犯之人拿解倘被拿復脫後仍續發將其人羈留此 等權宜卽與各人所應遏止人犯法及拿解罪犯或拿後脫逃仍續
二 一千八百八十二年第十六條則例現己删惟此等删改不得有 碍該例經行各事
謹將
督憲會同
定例局案照一千八百八十三年第九條第一節則例所定之章程開 示於下
一前者案照一千八百八十三年第九條則例之第一款所議定之章程 現在删去
二此等章程内榍查船醫官者卽該埠之查船醫官或別委員弁或帮助 查船醫官並內稱船隻者卽 火船 帆船 渡船 頭猛船英國及 別國兵船與各類商船之總稱及稱其或地方有能傳染病症盛行 者督憲卽會同定例局將該處如此情形聲明並由聲明之日起將該 或地方刋示憲報内
三凡有船隻由各地方來港而該地方於船開行時
船到港之路程义未足五日或於到港時而有或於所行路程五日內 船上已有患能傳染之症或該船上有搭客係由有能傳染病症之地 方而來自離該地方之日起計未足五日者則該船一到本港 須高 報病旗一面此旗不准放下該船卽作爲覊禁候至奉有杏 醫官特照始准釋放該醫官可隨時登船查看該船水手搭客報病旗 須用黃色并按照各國通行旗號條例書之Q字部造成此旗郎將其 懸於船之最前最高桅頂之處此等船隻於早六點鐘之前夜七點鐘 之後不得入本港海口
四凡船隻有可疑其有能傳染人之症者須駛赴扣留船隻界內停泊除 遭風外倘未奉有查船醫官之命不得擅離該處凡因遭風而離禁地 之船不得與岸上或船來往及互通消息風勢旣定即須駛回扣留 船隻界內雖於遭風時防有危險其船暫准離此界仍凡遇有事故亦 必作爲被留之船並須遵守扣留船隻條例乃可
Ê染症流行
二十七日示
扣留船隻界限詳示於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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