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É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26TH NOVEMBER, 18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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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凡做房仔之物料除緊要之四隅枋柱外其餘均要那仔離地台板 至少高二十房仔內不得有各種木架高過此款所定該房仔之間 板至高度數之外須有亦要拆去又不得做蓋密房仔之木架有 亦要拆去
七凡離聰戶四尺内不準有間隔須有亦不得留存因該聰戶即指此 欸之第五節內以丁方尺計者
因此欸乃指明屋內各小分便稱爲房仔除各小分另有通天氣之 聰戶該聰戶不計聰框其大小足有小分地台板丁方尺十分之 一外其餘均寞作仔
第五款申明各種假樓及大小閣仔
一但凡住居人口之屋凡房內違例所做之大小假樓及閣仔不拘舊 有或新做均不準行除遵依 督憲會同議政局所定及頒示憲報 章程或 督憲會同議政局有全權改删曾經所定之章程或以新 章程替代者方可
二每局內界於中間之慢或平台或駐足之所凡長過六尺闊過二月 者儒做該樓及平台垫駐足之所未有尊依一千八百八十,年起 造屋宇則例之第三影離開本處之程又以上所做三樣未有 一个聰戶或未有多過一个臚戶可通天氣該臚戶又非除膽框有 丁方尺至少得地台板丁方尺十分之一者俱綎爲假樓
第六款申明空處及屋後小巷
一本港凡已做成及現做開各住居之屋宇除一千八百八十七年公 衆潔凈衛生則例第六十六歎所論及之屋宇又一千八百八十九
年所定填地則例合約内條款明之屋宇外所有屋宇之業主必 要自捐費用供應屋後之餘地俱照下文遵守〇凡屋宇深不過四 十尺者須按屋闊每尺留餘地至少四丁方尺深過四十尺未過五 十尺者按屋闊每只留餘地至少六丁方尺深過五十尺未過六十 尺者按屋闊每尺留餘地至少八丁方尺若過六十尺者按屋每闊 一尺留餘地至少十二丁方尺〇每間住屋自後在本港建造者除 一千八百八十七年公衆潔淨衛生則例第六十六欸論及之屋宇 又一千八百八十九年所定地則例合約内條例明之屋宇外 須要供給餘地遵俅下文所定等級而行凡屋宇深不過四十尺者 按屋每闊一尺要留餘地至少八丁方已已過四十尺未過五十 者按屋每闊一尺要留餘地至少十丁方屋已過五十尺未過六十 尺者按屋每闊一尺要留餘地至少十二丁方尺已過六十尺者按 屋濶每一尺至少留餘地十四丁方尺本港現在無行之則例 或附例卽令屋後有天井無得阻 無得阻之則例或附例所定之章程 上文所指地均同一律行祥孕唇与实在每 屋後當中處開巷一條直通至左右大道該巷絕無阻者則以上 章程可以畧減郎屋宇深不過四十尺巷不得少過六尺深已 過四十尺未過五十尺考卷闊不得少過八尺深已過五十尺未過 六十尺巷闊不得少過十一尺深已過六十尺者巷闊不得少過 十三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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