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2ND SEPTEMBER, 18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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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開設倘再開校所得價值較前投之價若有贏餘全行入官如有短 釉及一切費用概令違背章程之人補足或將該地歸官作爲未經出 投而仍將投得該地人之全饋入庫日後再將該地出投倘有短融及 一切費用概令前投得該地人補足
十役得該地段之人由投得之日起將該地段歸其管業
額外章程
一般得該地之人准在角倫山搬石取坭惟應在該山之某處及搬取至 低陷幾許均要遵依營造管帶易所定界限高低辦理 二該地之正界址係由 工務司指明
三投得該地之人須在西界建築海磡及與平卽與香港海磡與九龍新 旗地一律之高叉在北界五十尺闊照式保護均要合 工務司主意 方可
四所有建造雨水穢水等通海暗渠及填北界五十尺之地一切費用由 工務 批准之開列數目 向投得該抽之人取回限接到該單之日起 三日內將該項繳呈 庫務司署不得拖延
業主立合同式
立合同人某某于某年某月某日投得某處地段應遵照上列投賣章 程卽作爲該地段業主領取官契爲
投賣號數
此號係册錄九龍海旁地段第蚪十九號每年地稅銀一千八百九十 四圓
一千八百九十九年
初二日示
九
憲示第四百九十三號、 政使司駱
曉諭開投官地事現奉
督憲札開定於西歷本年九月十八日卽禮拜一日下午三點一角鐘 在工務司潛開場官地一段以七十五年爲管業之期期滿可再管業 七十五年惟須遵照 工務司再定之地稅輸剛等因奉此合出示 曉諭爲此特示
該地一段其形勢開列于左
此號地段係錄册九龍海旁地段第五十號坐落望角嘴該地四至北 邊三百二十只南邊三百二十尺東邊四百九十三尺西邊四百九十 三尺共計一十五萬七千七百六十方尺每年地秘銀一千六百三十 圓投價以四萬七千三百三十圓爲底
計開章程列左
一投地之間由底銀數加上以價高者得倘二三人或多人同價互相 爭論則在各投 内擇一價爲底再投
二各人出價投地每次增價至少以二十圓爲額
三投得該地之人自槌落之後開運倒簽名於全同之不由投得之日起 限三日內須將全價在 庫務司署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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