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40-1906-Bank-Note-Circulation--June — Page 2

Government Gazette 政府憲報 轅門報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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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HONGKONG GOVERNMENT GAZETTE, JULY 6, 1906.

1245

茲將該地形勢開列於左

第一册錄丈量約份第三百號地段第一百一十一號闊一英畝百 份之三十四分 第二段地第一百一十二號計濶一英畝百份之 十四分 第三段地段第一百一十三號計闊一英畝百份之二十九 分 第四地段第一百號A計闊一英畝零一英畝百份之六十四 分以上四皆坐落土名青山每年共納地稅銀一十圓零二毫投 以三百七十圓爲底

第五册錄丈量約份第三百號地段第三十五號C坐落士名青山 計闊三萬零四百九十二方尺每年地稅銀七毫投價以七十六圓二 毫三仙爲底

額外章程

一投得該地之人不得在該地上建造屋宇

投官地二段以七十五年爲管業之期作爲建造地段由一千八百九 十八年七月初一日起期滿可由 皇家再定實地稅續北二十四年 至期前三日止等因奉此合殛出示曉諭俾衆週知爲此特示 茲將該地段形勢開列于左

蛊示第五

輔政使司師

曉開投官地照得現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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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段册錄丈量約份第三百號地段第八十四號A計一英畝百 份之一份 第二段地段第一百號B計闊一英畝百份之一份共二 皮皆坐落土名青山每年納地秘銀一圓投價以九圓爲底 一千九百零六年

初五日示

二投得該地之人由投得之日起十二月内至少用銀一百五十圓開懇 該地至合 副田土司意爲度

三於地紙內註明投得之人在期限内不得一連五年荒廢該地 一千九百零六年

七月

初五日示

憲示第五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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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號

督憲札開定於西歷本年七月初九日卽禮拜一日下午兩點鐘在大 埔田土廳照一千九百零六年第三百六十五號 憲報賣地總章程 開投官地五段由一千八百九十八年七月初一起以七十五年篇 業之期期滿則由 皇家再定實地稅續批二十四年至期前三日止 等因奉此合出示曉諭俾衆週知爲此特示

田土司域

無論事照得現本

督憲札開定於西歴本年七月初九日卽禮拜一日上午十點鐘在 大埔田土廳照一千九百零六年第三百六十五號 憲報總章程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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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得該地之人須照該總章程第五款至少用銀一百圓經營其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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