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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 KONG LEGISLATIVE COUNCIL
10 November 19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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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局
一九九三年十一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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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政客利用,將事情演變成政治事件。事情發展至今,中國所予人的印象似乎有欠氣量, 甚至是小器,這是香港人不願見到的。
當我們和公安部提到韓東方事件時,他們亦向我們「吹風」(據聞亦曾向其他人「吹 風」),甚至可以說是「大爆內幕」,說這件事情,並非如表面看來那般簡單的。雖然今 天我在立法局內發言,我可能會受到權力和特權法案的保障,使我不會因發表有關言論而 被控訴,甚至可能被傳媒爭相報道,因此而成為頭條新聞,但我覺得這樣做,並不十分適 當。所以,我們當時曾建議公安部直接向外界解釋本身立場,解釋事件的經過,我相信香 港的新聞界是很希望直接從他們的口中得知事情的真相。
香港人入境的當然權利,在基本法之中已經清楚說明,我亦有信心在九七後入境權會受 到法律保障。當然,為了鞏固港人信心,進一步的保障和來自中英兩國政府的承諾,是值 得歡迎的。因此本人支持今次辯論,不過,我覺得單是在立法局作出呼籲,要求中國作出 承諾,並不是唯一的解決辦法。我認為如果我們要了解將來有何保障,便須了解基本法的 內容,了解中國對香港的政策,包括出入境自由的政策; 港人應多與中國各方面直接對 話,直接溝通,坦誠討論各項問題及提出意見。這樣做比較站在街的對面謾罵或指指點點 更為有效。
我希望兩國的政府能及早為港人將來的出入境妥善安排,本人已登記在本年度稍後動議 全面討論港人的出入境自由及旅遊證件等事宜,包括旅遊證件的延續性及第三國簽證等問 題。屆時,我希望各同事踴躍發言,因為出入境自由,不單是旅遊界人士所關心的,也是 所有香港人所珍惜的。
THE PRESIDENT resumed the Chair.
鄧兆棠議員致辭:
主席先生,在九七年後,港人應否擁有香港特區出入境權利的問題,我認為絕對是不需要 爭議的,如果港人連這些基本的公民權利亦被剝削,香港早已天下大亂,毫無前途可言 了。
事實上,在中英聯合聲明附件一和基本法的條文中,早已清楚列明上述的權利,所以市 民其實是不需要憂慮的。可惜的是中英關係近期陷入低潮,使到專責處理過渡銜接安排的 中英聯合聯絡小組的工作停滞不前,使到界定香港永久居民、特區護照的簽發、非中國籍 人士的香港居留權等問題,不能夠順利地取得協議。同時,香港政府在韓東方事件上煽情 的言論,市民對基本法條文大多不理解,以及基本法條文有些灰色的地帶,引發到有些香 港市民對未來的憂慮。為了消除市民的憂慮,我認為中國政府應該採取兩項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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