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AG-2829-FCO40-4082-Hong-Kong-Guangdong-nuclear-power-station--Daya-Bay--China-1993 — Page 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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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核電站事故場外應急粵港合作

雙邊專家組會談關於議程五之雙方採取的技術標準

共識

附件E

廣東核電站事故場外應急粵港合作雙邊專家組之“會議議程”五, 在第四輪會談中,雙方一致同意該議程之雙方如何共同遵守有闗國際公 約”問題在稍後時間再進一步討論,而先就議程五之雙方採取的技術標

問題達成如下共識:

1. 廣東核電站事故場外應急時的干預水平

雙方專家組一致認為核電站事故應急干預水平是在核電站事故時實 施應急干預的標準,廣東省核電站事故應急委員會所執行的中國國家核安 全局、國家環境保護局所批准發布的(HAF 703、 NEPA 9002)安全導則核 事故輻射應急時對公眾防護的干預原則和水平”的推薦值和國際原子能機 構在安全叢書”No.72*核事故或輻射應急事件中為保護公眾建立干預 水平的原則”相一致。雙方一致同意上述文件的推薦值作為“廣東核電站 事故場外應急粵港合作”所採取應急干預的共同標準。

2. 廣東核電站事故場外應急時的導出干預水平

粵方已將己方的導出干預水平提交給港方,港方將在適當時間把本 身的導出干預水平交給粵方。各方導出干預水平的執行按照各自的計劃實 行。

3. 食品貿易中放射性濃度(含量)控制標準

雙方專家組一致認為,在粵港雙方以及通過廣東與香港進行的食品 貿易中,對食品中放射性含量(濃度)在廣東核電站發生場外應急事故後 採用國際糧農組織/世界衛生組織聯合食物標準計劃食品法典委員會在食 品法典X卷補-

I(第一版)“污染物 供國際貿易使用的核意外污 染發生後的食物放射性核素指引水平”所推薦的值和有關原則進行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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