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A
A. 領取資格
I.撫恤金
(a) 可享退休金利益的公務員於在職期間去世,而其符合領
取退休金資格的服務年資不少於2年;
(b) 不論其符合領取退休金資格的服務年資,可享退休金利
益的公務員在下列情況下因傷致死
(c)
(i) 該員在實際執行職務時受傷;
(ii) 該員並非因嚴重或故意的失當行為而受傷;及 令其受傷的情況與其職務的特別性質有關
退休公務員(選擇新退休金計劃的人員)逝世時仍未領 取數額相等於其折算退休酬金最高限額或一年薪金的退
休金利益(兩者取其數額較大者);或
(d) 有資格領取押後發放退休金的人士逝世時,仍未領取數
額相等於折算退休酬金最高限額的退休金利益
I. 特惠金
非按合約條件聘用的公務員於在職期間去世,而其符合領取 退休金資格的服務年資少於2年。
B.
金額
I.
撫恤金
須予發放的撫恤金金額,視已故人員的薪金、服務年資,以 及該員是否於在職時或退休後逝世而定。附錄A列載分別根 據舊退休金計劃及新退休金計劃而發放的撫恤金金額。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