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A

A. 領取資格

I.撫恤金

(a) 可享退休金利益的公務員於在職期間去世,而其符合領

取退休金資格的服務年資不少於2年;

(b) 不論其符合領取退休金資格的服務年資,可享退休金利

益的公務員在下列情況下因傷致死

(c)

(i) 該員在實際執行職務時受傷;

(ii) 該員並非因嚴重或故意的失當行為而受傷;及 令其受傷的情況與其職務的特別性質有關

退休公務員(選擇新退休金計劃的人員)逝世時仍未領 取數額相等於其折算退休酬金最高限額或一年薪金的退

休金利益(兩者取其數額較大者);或

(d) 有資格領取押後發放退休金的人士逝世時,仍未領取數

額相等於折算退休酬金最高限額的退休金利益

I. 特惠金

非按合約條件聘用的公務員於在職期間去世,而其符合領取 退休金資格的服務年資少於2年。

B.

金額

I.

撫恤金

須予發放的撫恤金金額,視已故人員的薪金、服務年資,以 及該員是否於在職時或退休後逝世而定。附錄A列載分別根 據舊退休金計劃及新退休金計劃而發放的撫恤金金額。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