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酱
(A)
航運
(B)
香港特別行政區保持原在香港
實行的航運經營和管理體制。
航運
民用航空
民用航空
香港特別行政區以「中國香港」
的名義頒發有關船舶證件。
。
香港特別行政區繼續實行原在香港實行的民用航空管理
香港特別行政區設置自己的飛制度,並按中央人民 政府因於飛機國 機登記冊。
籍標誌和登記學誌
的规定,設置自己的 飛機登記冊。
外國國家航空器進入香港特別
民用航空
香港特別行政区分 任中央人民政府 授權可談判簽訂 新的民用航空運輸
教育
教育
足
行政區機場時須經中央人民政
府特別許可。
香港特別行けるにぬ府ツ愛香港
所有民用航空運輸協定須由申
特別行政區註冊五以香港為主要
大民政府会計
警業地的航空公司執照
提供航線,以及過境和技術停降接到。
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自行制定
其教育體制和教育政策。
私人可依法在 社會團體和宗教團體可繼續於 香港特別行政區興辦各種教育
事業。
教育
學生享有在香港特別行政區以
外求學的自由。
請沿線將咭紙剪開使成爲一套遊戲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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