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AG-2448-FCO40-3564-Elections-in-Hong-Kong-Basic-Law-1992 — Page 38

FCO40 Hong Kong Department Records 聯邦事務部香港部檔案 All

28-OCT-1992

17:22

A.G.'S CHAMBERS

一九九零年一月及二月中英雙方就

意制發展的函件往來

+852 877 2130

P.05

1. 近日中方官員提及中英政府部長於一九九零年初的外交函件往來

2. 政府間的外交函件往來通常都是保密的。但為公開情況,並經中 方提出,外交大臣已決定應公佈有關函件。函件内容清楚表明雙方在 一九九零年進行討論的確實情況,特别是並不存在英方違反雙方的諒 解的情形。行政局在當時已獲得有關情況的全面報告,並看通兩國外 長來往函件的全部文本。

3.

本文夾附這些函件,内容如下:

第一,韓逮德先生於一九九零年一月十八日致函錢其琛先生。韓 達德先生表明的觀點是在一九九七年只有二十席直選議席將不足 以贏取香港人的支持。他又說明如果組成選舉委員會的安排是開 放和有全面代表性,便應由中英雙方通過磋商在一九九五年開始 實行。此外,他極力要求一九九七年後立法機關採用的表決制度 應該是香港慣用的。

第二,一九九零年一月二十日,當時擔任外交部港澳辦公室主任 的陳滋英先生向當時的英國駐華大使遞交覆函。中方明確表示不 能同意韓達德先生就直選議席提出的建議。

第三,韓逮德先生於一九九零年一月三十 日再致函錢其琛先生 韓達德先生促請中方注意香港各界對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專題小 組近日舉行會議的結果確實感到關注和失望。他指出中英雙方在 兩個問題上有分歧;直選議席數目和一九九七年前後制度亙相配 合的問題。他再極力要求增加直選議席數目。他強調必須確保用 以選舉立法機關議員的任何大選舉團或選舉委員會應是以開放形 式組成,並且是具有全面代表性的機構。他繼續談及有關任何大 選舉團組成及設立的細節,須讓香港入清楚知悉,以使香港人對 於所建議的未來政制性質感到安心,這點是重要的。

第四,錢其琛先生於一九九零年二月三日覆函,他對英方未能作 出讓步感到遺憾。對於雜達德先生建議由英國官員到北京進一步 討論有關事宜,他予以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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