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AG-2264-FCO40-3261-Hong-Kong-Port-and-Airport-Development-Strategy-(PADS)-gener-1991 — Page 141

FCO40 Hong Kong Department Records 聯邦事務部香港部檔案 All

AUG 22 '91 11:18 BRITISHEMBASSYPEK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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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将得到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的承认和保护。中国政府 同意中国银行将发挥适当的作用,例如在机场项目的贷 款银团中发挥作用,中国的建筑公司可以通常方式竞投

与机场有关的项目。

三、关于跨越1997年6月30日的与机场项 目有关的重要事宜,中英两国政府将本着合作的精神并 根据中英联合声明进行磋商。为此将成立一个由中英联 合联络小组领导的机场委员会,中英双方成员人数相等。

该委员会的任务如下:

(1)港英政府在批出跨越1997 年6 月30 日的主要的与机场有关的专营权或合约前,或在为跨越 1997 年6 月30 日的与机场有关的债务担保前,英 方将通过机场委员会同中方磋商,中方对于此种专营权、 合约和担保将持积极态度。在英方提供这些议的细节 后,双方对个案讨论的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在作任何 决定时都将-

分重视中国政府的意见。盈利和效益是批

出某项专营权的标准。

(2)在港英政府实施下列项目前,英方将通过 机场委员会同中方磋商:未列入本谅解备忘录附件的主 要机场项目,其政府开支大部分需在1997年6月3 0 日以后支付的任何属于列入该附件的现行机场核心计 划的项目。上述项目只有在双方就此取得一致意见后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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