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AG-1857-FCO40-2632-Legislative-Council-of-Hong-Kong-memoranda-and-minutes-of-me-1989 — Page 1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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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ONG KONG LEGISLATIVE COUNCIL

香港立法局

12 July 1989

一九八九年七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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渡的貨運壓力,並且配合第三號幹線公路貨運,滿足本港踏入廿一世紀的貨運需求,確立香港成 為南中國地區貨物集散之重點,鞏固本港對中國大陸的經濟貢獻。

此外,新界西北為本港最重要土地供應區,對本港長遠公共房屋發展計劃極為重要。因此將來 的新鐵路系統,一定能為西北地區帶來開發機會。另外該段鐵路幹線對荃灣以北一帶的工業發展 也有莫大裨益。

在鐵路客運方面,我贊成興建建議中由油蔴地至炮台山的第三條過海鐵路,因為現時彌敦道一 段(尤其旺角至油麻地)的使用點已達飽和,因為地鐵的系統不可再擴-

,而日後通車之東區過 海隧道,相信亦不能完全解決這段路的迫切需要,因此發展這條過海鐵路亦可以紓緩彌敦道一段 的擠迫情況,並且這鐵路線亦可連接九廣鐵路紅磡總站,減輕九龍塘交匯點現時的沉重負擔。

至於將軍澳支線是本港期待已久的一條新集體運輸路線。將軍澳是接近港島之新衛星城市,可 以為本港提供大量可以發展的土地,若能早日建成一個與市區心臟地帶連接的集體運輸系統,這 市鎮的人口必然很快加速增長,故此市鎮之集體運輸建設長遠而言應可提供好的利潤。本人認為 公共事業之投資應以長期之回收率為目標,由三十至四十年,不應以中期或短期的回報率及資本 與債務比率為延遲興建這條鐵路的藉口。

有關鐵路運輸管理,本人認為調協統一的政策,當局應考慮成立一鐵路控股公司,吸納「兩間 鐵路公司」資産來統籌管理,避免不必要的惡性競爭。

成立鐵路控股公司,可以重寫公司的章程,符合上市公司的條例,容易安排上市,向公眾籌集 資金。另外新公司可適當地引進有社會賢達參加的顧問委員會,或類似立法局的帳目審查委員會 ,可以在不干涉公司的原則下,來增加公眾對鐵路服務的認識,和改善公司與公眾的關係。

更重要的,兩鐵合併將大大改進資本與債務比率,因而增加對銀行方面之信貸能力。在一九七 四年,在第一個汽油危機時,我們興建了第一條地下鐵路,我們的負債與資產比率高至1比8, 當時我們亦能籌得所需的資金,所以我認為未來的鐵路投資發展,應要盡量利用貸款。關於用什 麼模式來興建鐵路,即是說用地下,地面或者輕便鐵路,我認為一定要根據成本和效益為原則, 但仍然要顧及社會上的需要。香港有很多公共事業雖然以盈利為原則,但每一間公共事業都能夠 迎合我們社會的需要,所以用商業原則不是不可以兼顧社會效益的。

最後本人促請政府盡快積極實行綠皮書之各項鐵路運輸建議。本人明白興建鐵路的運輸需要大 量的資金,政府還有其他的設施,例如機場等等的投資,是相當龐大的,所以特別提議港府應盡 量向國際市場尋求信貸,同時亦可向股票市場籌集資金支持本港這項鐵路的發展。此舉有助香港 安定繁榮,恢愎港人信心。

我相信向國際尋求信貸支持,是比較要求其他方面或者移民的支持更具有建設性。

本人謹此陳詞,支持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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