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AG-1735-FCO40-2448-Minutes-and-Hansards-of-the-Legislative-Council-of-Hong-Kong-1988 — Page 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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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局——一九八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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繹下去的憤怒行動和辱罵方式,我謹向那些曾經憂慮過:若没有八八直選就永遠没有直的朋友 們呼籲,現在白皮書既然肯定了一九九一年開始直選的政策,我們就應該放下彼此的歧見,在今 後三年中努力增加香港市民對民主選舉的認識,使一九九一年直接選舉的過程和果效,都能成爲 文明社會選舉的優良榜樣。

主席先生,去年秋天,當本局為民意匯集處報告書辯論得如火如荼的時候,我因為沒有參加辯 論,所以利用省下來的時間用「滿江紅」的詞牌填了一闕詞,詞雖填得不好,卻足以抒發我個人的 感受和願望。我現在把它讀出,作為我今天陳詞的結語:

「滿江紅」

九七回歸,心事重,百年恥辱。 非間夢,欲歸無國,有家難屬。 北望楚天沉靄佈,南瞻藩域驕陽沐。

熱肚腸,難抵朔風臨,愁千斛。

修政制,情難卜。

爭民主,危機伏。

盼橋頭堅穩,兩邊和睦。

過渡十年尋基礎,盟約百載存風俗。

莫猶疑,徒負好機緣,平安復。

主席先生,本人謹此陳辭,支持動議。

黃宏發議員:主席先生,剛才兩項修訂動議辯論時,我經已將我對白皮書的大部份意見講出,因 此不想重複那些部份。不過我仍想論李汝大議員和戴展華議員提議若將來以直選取代間選,則 應以區議會作為提名團的選舉方式。這提議我完全不同意。西方的選舉制度,最貴乎自由選舉, 應該將機會盡量開放給任何有志者獲得提名。所以現時我們的選舉法規定若得10人提名,即獲 候選資格可以競選。這樣的選舉制度,我們不用也不應該担心有太多人競選,而令選民無所適 從,因為只有呼聲高的才敢去角逐,呼聲低的不會貿然競選。這次區議會選舉,很多選區都有 「據實當選」(election ipso facto)的現象,即所謂「自動當選」,因為沒有對手競選,便是一個好例 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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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白皮書總體來說,有部份議員認為白皮書的發表與今年區議會選舉投票率下降無關 我則認 為有些關係。這關係其實很簡單。1982年區議會首次選舉的投票率相當高,因為區議會初創而 相當新穎,大家對它的期望十分之高。1985年則是由於1984年公佈了政制發展白皮書,將區議 會地位提升頗多,因爲區議員可以組成選舉團,間選代表進入立法局;再者,在1985年時,區 議會官守議員所佔的三分之一議席被完全廢除,而民選議席由三分之一增至三分之二。故此,這 兩次的投票率偏高。今年偏低,不能說與白皮書決定廢除區議會選舉團無關;當然偏低還有其他 原因。

我也想在此談一談白皮書的其他部份。首先,並非對主席先生不敬,而是我認為基本上我們應 考慮我以前提及過的問題:立法局、立法機關和行政機關是兩個不同的組織,如果由主席先生閣 下身為總督的身份担任主席一職的話,很多情形下是相當尷尬的。所以,我希望即使白皮書的政 策不變,仍應有一些變通的做法。例如固定委任一位非官職議員作為閣下的副主席,或者即使没 有這個職銜,但經常委任同一人,當閣下經常或非經常不能抽空出席,便由其担當主席。這一點 我認為值得考慮實施

至於投票年齡方面,我認為18歲是正確的做法,而不應保留為21歲。這是因為在現時的功能 組別裏如工業、商業等,一個18歲的年青人已能擁有某企業,雖然他不能登記為選民,但卻可 以委任某人實際代其投票,而該人不敢有違。所以在功能組別方面,18歲的人士已有實際的投 票效力,而在選舉團和直選方面却不能做到,這有違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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