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AG-1735-FCO40-2448-Minutes-and-Hansards-of-the-Legislative-Council-of-Hong-Kong-1988 — Page 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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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局———九八八年三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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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現時分歧的局面進一步惡化,顯然在一九八八年引進直選可能會引起更大的風波。我一貫 的宗旨是認為應該分而不裂,爭而不鬥,假若不能做到此點,無論何種決定,八八年有直選也 好、没有直選也好,都有弊端存在,同樣會令本局繼續分歧下去,香港社會亦會受到損害。

我聽過一個故事叫葉公好龍,出自漢代劉向的一本書,話說一個叫葉公的人很喜歡畫龍,家中 的裝飾品全都畫上龍。龍想葉公既然如此喜歡我,待我現身給他看看,結果葉公卻嚇至一病不 起。這條龍就等於八八年推行或不推行直選的立法機關,無論喜愛龍的是誰,在真龍出現時,都 可能大吃一驚

說到這裏,我想清楚說明我個人對於李柱銘議員所提修訂動議的立場。我認為既然已經看見分 歧的現象,而很多時候提出修訂動議只會使分歧的現象加劇,再加以政府基本上已承諾在一九九 一年引進直選(這實在難能可貴的行動)所以即使八八年没有直選,我亦支持和接受這個決定。但 我仍希望政府回心轉意,重新考慮一次,這就是我反對李柱銘議員所提出的修訂動議的主要原 因。

其次實質問題,就是說方法的問題。事實上,若要清楚說明自己對直選的態度,也有其他方法 的。倘若認爲獲悉白皮書內容的動議似乎没有甚麼意義,則只將意見清楚說出就可以,因為報界 必將其分為兩派,所以無論採取何種做法,都會得到同一結果,收效亦一樣。假如我們認為八八 年必須有直選,我們可否請主席容許提出動議,在下次會議席上提出八八年應有直選,我想這是 比較正面的做法,比較表示遺憾的做法是積極得多了。當然,我了解在同一會期內提出一項關乎 現有白皮書的動議,以便進行辯論,可能不會獲得考慮,那麼可否留待下屆會期?下屆會期是否 太遲?雖然可能已經太遲,但我想無論在現時或者下屆會提出這動議,很可能也得不到支持, 不能收到理想中的效果;事實上,提倡八八直選的方法很多。至於政府雖已經就這政策發表了白 皮書,李議員身為大律師,對於草擬法案必定造詣甚高,可否就立法局現有的選舉規定條例在本 局提出一項修訂條例草案,俾能在八八推行直選?

最後,我想談談白皮書究竟應由誰動議。我認為基本上就政府人員或其他議員動議而論,似乎 由非政府議員動議為佳,因為這樣可顯示出我們的意見。

主席(傳譯):黃議員,目前請不要就原來的動議發言,因為稍後你將有機會這樣做。可否請你劃 分講詞的範圍,僅就目前應該討論的修訂動議發言?倘若你希望在稍後就原來的動議另外發言, 你當然可以這樣做。

黃宏發議員致辭:因爲我一方面談及這項修訂動議,一方面亦是向李議員建議處理這事的其他方 法。我只想說明由誰動議會較好,既然這次由政府動議,若我們認為由非官方動議較好,那麼我 們可修訂動議的方式,可能較佳的做法是將這項修訂動議改成「本局敦促政府注意本局議員在這 次辯論中就《白皮書——代議政制今後的發展》所發表的一切意見」,還可加以補-

:若有不同 的意見,請給予-

份的答覆;若有不同決定,則亦請政府給予-

份的答覆

昨日譚惠珠議員說羅馬並非一天建成的,我只想說一句話,就是這句話背後的意思是羅馬可以 毀於一夜。主席先生,我謹此陳詞,反對李柱銘議員的動議。

布政司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正如我昨天在提出我名下動議時所說,政府並不期望本局每一位議員,都支強白皮書 所有條文。原來動議使各議員有機會就白皮書所提及的任何事項,進行辯論。因此,對原來動議 作出修訂,使人集中注意某一方面,我就認為是不必要的。我已非常細心聆聽李柱銘議員陳述支 持其修訂動議的理由。為爭取各議員的支持,李議員只不過是重複一些相信我們大多數都耳熟能 詳的論點。昨天我在演辭裏,已經詳細論及實行直接選舉的時間問題,因此,我不打算複述政府 作出以下結論:直接選舉應在一九九一年,而不在一九八八年實行的理由,以免各位議員的耐 性,須再受考驗。主席先生,我只想就李柱銘議員的演辭發表意見。李議員確仍認為有人策劃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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