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AG-1735-FCO40-2448-Minutes-and-Hansards-of-the-Legislative-Council-of-Hong-Kong-1988 — Page 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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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立法局—— 一九八八年三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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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席先生,我們不會期望各位議員,更不要說全體市民,都支持白皮書的每一項條文。這是為 什麼我今天所提出的動議,是希望各位同意本局應注意白皮書所載各項方案和目標。至於白皮書 各項方案的實施問題,日後當每項建議須要通過立法程序時,各位議員自會有機會去辯論,並且 發表意見。

不過,政府在考慮香港政制今後的發展時,有責任去尋求共識,以符合社會整體的需要,並且 令大部分市民感到滿意。

主席先生,我深信白皮書內所載的政策大綱,是符合本港市民的最佳利益,並確會獲得他們的 支持。政府致力循序漸進地發展一套政制。這套政制既要滿足市民對發展代議政制的期望,亦要 確保香港由現在至一九九七年,以及在一九九七年之後,仍能繼續保持穩定繁榮。我希望政府在 這項極為重要的工作上,能夠獲得本局各位議員的支持。

主席先生,我謹此提出動議。

主席(傳譯):我接到李柱銘議員及司徒華議員的通知書,表示擬動議修訂此項議案。載有修訂內 容的文件已發給各議員。在按次序輪到該兩位議員發言時,我會請他們提出修訂動議。

李柱銘議員致辭(傳譯):主席先生,關於次序問題,我承認閣下有權酌情決定以何種程序進行這 次辯論,但我謹請閣下重新考慮,理由是基於以下的事實:(a)有不下43位本局議員已提交通知 書,表示擬就布政司的名下動議發言;(b)由於司徒華議員和我兩者的資歷較淺,我們只能夠在 大部份議員發言之後,才能發言。這些先發言的議員,未能獲知我們各自提出修訂事項的原因 因此,假如明天各議員發表意見後,我的動議或司徒華議員的動議獲得通過,不少議員可能會就 修訂動議重新發言。主席先生,基於這個原因,謹請閣下容許我現在就我的修訂動議發言。

主席(傳譯):謝謝李柱銘議員。主席有責任制定規例讓所有議員有機會發言。你和司徒華議員會 有機會提出修訂動議,並在適當時候暢論這些問題。至於怎樣安排程序,我已考慮其他地方的做 法及本局的先例,提出修訂動議的議員是不能夠有任何自動優先發言權的。因此,現在的發言程 序維持不變。

鄧蓮如議員致辭的譯文:

主席先生,我支持白皮書所載的方案和目標。

政府發表綠皮書徵詢民意所得的一個明顯結果是,香港人確實想進一步發展更具代表性的政 制,換言之,他們希望在釐訂管治香港的方式方面有更大的發言權。多年以來,本港的政制不斷 演變,而差不多所有人均認為將直接選舉引進本局是發展本港政制的下一個步驟,這點也是毫無 疑問的。

香港有史以來規模最大的民意調查中所顯露的一個不斷受討論的問題,就是有關採取下一步驟 的時間安排,亦即立法局應在什麼時候首次設立直選議席。很可惜,關於這個問題的辯論結果顯 示,人們的意見有很大的分歧。大多數人均希望民意匯集處報告書會把所有疑問一掃而空,肯定 告訴我們民意的依歸,但結果報告書並沒有這樣做。儘管如此,有些人已要求在今年推行直接選 舉,並以此爲考驗政府的誠意及管治能力的試金石。我想告訴他們,倘若社會人士對這問題的意 見是一如對綠皮書所有其他主要問題的意見一般明確,並且清楚表示支持他們的要求,我本人定 會向主席先生建議在本年推行直接選舉,同時我確信行政局所有同事亦會這樣做。然而,在獲得 社會人士明確支持之前,負責任的政府不可能,也不應試圖作急進的政制轉變。要將具爭議性的 轉變付諸實行,必須首先獲得廣大市民的支持。無論我們用什麼方法去分析民意匯集處報告書的 結果,也不能抹殺一個事實,就是市民對這問題的意見顯然有分歧。同時問題並不是贊成直選的 人是否比反對的人多那麼簡單,而是政府是否可以把社會上眾多反對在一九八八年作出轉變的人 士的真正保留態度置之不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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