煙草
香港立法局 —— 一九八八年三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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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 各位議員會記得,本局在上月通過1988年應課稅品(修訂)條例草案,對應課稅品條例附表 第二部作出修訂,撤銷以往按重量向入口未製造煙草及入口香煙徵稅的措施,而代之以每1000 枝香煙徵收165元的稅率。這個稅率並不導致税收有所增減。至於該附表內其他項目的稅率,則 維持不變。
81. 上次調整煙草稅率,是在一九八七年(註3)。為使所有這些税率大致跟得上通脹率,我建 議將香煙稅由每1000165元增至175元;雪茄的税率由每千克220元增至233元;煙絲由每千 克200元增至212元;中國製造煙草則由每千克43元增至45.50元(註3),上述各項提高的税 率,由今日下午起生效。我估計這些加稅措施,在一九八八至八九年度內會帶來6,900萬元的額 外收入。
各項收費
82. 我現在轉談各項收費。我建議在一九八八至八九年度內,提高以下收費——首先是車輛牌 照費與駕駛執照費;第二是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的牌照費及註冊費;第三是乘客登船費及輪船停 泊費;最後是郵費及電訊牌費與收費。
車輛牌照費與駕駛執照費
83. 車輛登記費與駕駛執照費在去年已予提高(註36)。我建議將這些收費提高約6%,即時生 效。我估計這些加費會在一九八八至八九年度內,帶來6,200萬元的額外收入。
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的牌照費及註冊費
84. 上次提高銀行及接受存款公司的牌照費及註冊費,是一九八六年(註37)。我建議將這些收 費及有關費用提高8%,由一九八八年四月一日起生效。收費詳情,載於預算案演詞印刷本的附 件(註38)。這些收費可在一九八八至八九年度內,帶來約1,100萬元的收益。
乘客登船費及輪船停泊費
85. 港澳輪船碼頭的乘客登船費及輪船停泊費已在一九八五年提高(註39)。當時,前任財政司 曾指出,其他碼頭的設施改善後,對那些收費不足以彌補操作成本的碼頭,我們會採取加費措 施,藉以增加收入。
86. 近年來,政府投資大量額外人力物力,應付來往中港海上客運的增長。根據收費須足以彌 補成本的政策,我建議當廣東道中港客運碼頭在今年稍後啟用時,經由這個新碼頭前往中國的乘 客,亦須同樣繳交15元乘客登船費。到時,中港客運碼頭的輪船停泊費,將與港澳輪船碼頭的
(註34)一九八七年預算案演詞第111段。
(註35)如果增加的稅額全部轉嫁於消費者身上,每包香煙的平均售價將增加約20仙。詳情見附
件F(1)。
(註36)一九八七年預算案演詞第119段。
(註37)一九八六年預算案演詞第107段。
(註38)附件F(2)。
(註39)一九八五年預算案演詞第109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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