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這次檢討包括直至二零零一年的一段時期,並認定在這段期間
所需新單位共1,085,000 個。這個評估包括對所有類型房屋的需求
租住的公共房屋、私人樓宇以及居者有其屋和私人機構參與計劃
等提供的資助自置居所。若要應付這些需求,便須維持現時的建屋總
數量,即每年達70,000多個單位之多。不過,如果現行政策維持不變
便不大可能達到這個目標。現行私人機構的樓宇政策極可能並未把
私人建築商的營造能力盡量發揮,所以便未能-
分使用私人資金和土
地資源,同時亦可能導致在破舊的市區地方,雖然極須鼓勵把舊式私
人樓宇重建,但實際上重建的樓宇卻極少。
7.
如當局仍維持現行的計劃,公營部門興建的單位亦會與市民的
期望脫節。雖然當局可以應付市民對租住公屋的需求,但卻不能滿足
估計約 100,000個希望自置居所的家庭的需求。因此,當局在取向上 須略作改變。
8.
有意自置居所的人士越來越多,其中很多都是現正租住或行將
租住公共房屋的人士,以及受重建計劃影響的人士。這些人士之中,
不少都有能力購置居所,但居者有其屋計劃和私人機構參與計劃所推
出的單位,一直求過於供,以致他們未能 償所願。今後,政府會設
法迎合這些家庭的購屋願望,探查公屋準租戶以及所租住屋邨行將重
建的住戶對木來住屋的要求,然後把興建公屋單位的數量,適量分配
作居屋單位與租住單位兩種,以迎合不同的需求。這樣一來,獲得安
置的人數不會減少,而根據現行居者有其屋計劃進行申請的入選機會
亦較前為大。
9.
此外,政府將推出一項自置居所貸款計劃,讓有資格申請的人
士有機會取得一筆免息的首期貸款,用來購置私人機構的新建樓宇。 這項計劃使現有的資助購屋計劃更形-
實,同時讓有意自置居所的人
士有更多的選擇。政府會鼓勵地産界重新發展較舊的和未有-
分發展
的私家地段,這樣亦會使有意購屋的人士有更多地點可供選擇。自置
居所的機會一旦增加,公屋租戶的流動性便會加強;這樣一來,他們 空出的租住單位便可編配予更有需要的人士,讓這些人士能夠提早獲
得安置。每一筆貸款,都表示有一個租住單位可空出以供編配。因此
這項貸款只是代替了政府的建屋津貼,而不是像有些人的看法,認 為這項計劃是對申請人的雙重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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