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一九七七年釐訂的現行租金政策,公共屋邨租金是依照住戶 一般入息水平而訂,因為主要考慮因素是住戶能負擔多少租金。成本 計算雖然亦在考慮之列,但租金和成本並無直接關連。在釐訂租金時 所有成本計算數額都沒有列入土地成本。政府免費撥地和優惠貸款說 明公共屋邨租金水平為甚麼長久以來相應較低,特別是和私人興建的 樓宇相較,租金更見低廉。
現行租金政策經已證明可行和為人接受。檢討公屋住戶租金政策 小組委員會贊同繼續採用現行政策。該委員會在其報告書提議將新屋 邨的租金和入息比例中位數定於不超過15%。我認為這是合理,可以
接受的。
這提議基本上是為保障住戶的負擔能力,但卻引起公屋住戶多所 爭論和反對。有些人擔心,申請入住公屋的居民收入低微,因此15% 的準則太高,殊非住戶所能負擔,而且太接近私人樓宇租金,不符合 公屋政策的目標。此外又有人擔心舊屋邨住戶會面對大幅加租以求達 到這15%的水平。
我希望藉此機會澄清這種疑慮。家庭入息方面,新入住公屋的 四人家庭,入息中位數約為4,000元,而根據昨天公佈的中期戶口統 計,一九八六年的住戶月入中位數為3,386元,以現今價格計算, 則為 5,160元,這個數目為全港家庭的統計數字,但因為以四人家庭 最多,亦可反映出四人家庭的收入,由此可見,新入住公屋的四人家 庭入息,雖然比全港數字為低,但仍然以月入4,000元者為大多數, 因此,本人深信按照15%的準則而釐定的租金是住戶所能負擔的。資 枓顯示, 過去數年來,新屋邨的租金與入息比例中位數已非常接近 15%的基準。在一九八五至八六年度,入住公屋的住戶中,超過 70%繳付少於15%,這點完全符合小組委員會的建議;而繳付超過
15%的住戶中,很多是接受公共援助的人士,他們的租金由社會福利 署代付,不會因此而引致生活艱難。有些住戶選擇面積較大的單位, 因此他們所須繳付的租金超過其入息的15%。至於不能負擔新屋邨租 金的住戶,可入住租金比較低的較舊屋邨。
-麟2-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