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本局同寅會同意,没有良好理由而大量資助不應是政府正 常政策,因此在執行資助計劃時必須倍加小心,特別是當政府資源並 非-
裕之時,理由是這方面用度寬裕,其他方面便無可避免感到不 足。由此聯想,似香港這樣龐大的計劃,使如此大量的人口安居,在 執行上必須以廣大市民利益為依歸,漸次檢討收取租金所根據的基
礎。
小組委員會的結論是,政府必須繼續照顧那些最没有能力照顧自 己的人士,但與此同時卻要在不引起太多困難和不違反公屋計劃的目 標下,尋求方法和途徑減少公屋的支出。小組委員會認為沒有理由繼 續容許全面資助的政策,特別是去資助那些負擔得起大部分費用而不 會令生活水準有下降之虞的人。
最近愈來愈多人傾向於認為環境已好轉的住戶應遷出公屋單位, 使房屋委員會可以把空出的單位分配給真正有需要的人。對於在公共 屋邨內有這樣的住戶,房屋委員會考慮到強迫遷出可能煩擾社會人 士,故排除這個辦法作為可行的解決方法。此政策只能在將來遇有必 要而又有足夠的居屋單位或私人參建計劃單位時,才會考慮使用。大 家都明白到,市民有適當的居所是一項極大的資產,為社會及經濟發 展提供了穩固的基礎。
另外一個較明智的辦法便是要求這些住戶繳付較實際的租金,以 減少給予他們的公屋住戶資助;此舉不但保證可用的有限資源能夠再 次給最有需要的方面使用,而且能幫助達致較公平的局面;這便是達 成雙倍租金建議的原因。
租金較高亦可促使富戶認真考慮購買居屋單位,特別是當所租 金與每月按揭還款的差額不大時。遷往居屋單位實在是解決公屋住戶 資助問題的長遠辦法,同時也是公屋住戶提高生活水準的最理想方 法。此外,購買了居屋單位的住戶遷出後,空出的公屋單位便可分配 給已輪候公屋多年或受清拆等影響的人士居住。
自從小組委員會的報告書在上月發表以來,我注意到大家對當中 的建議發表了很多意見,其中有褒有貶。現在這個機會澄清若干最 多人討論的論點,應該會有用處。
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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