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AG-1564-FCO40-2129-Future-of-Hong-Kong-nationality-and-passports-Hong-Kong-(Br-1986 — Page 102

FCO40 Hong Kong Department Records 聯邦事務部香港部檔案 All

备忘录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收到了大不列颠及北爱尔兰联

合王国驻中华人民共和国大使馆一九八六年四月十一日关

于旅行证件加注及有关事项的备忘录,并联系中英联合联

络小组的有关讨论,谨就英方备忘录所提有关问题阐明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立场和理解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大不列颠及北爱尔

兰联合王国政府关于香港问题的联合声明》附件一第十四

节的有关规定和中方一九八四年十二月十九日备忘录的原

则立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主管部门自一九九七年七月

一日起,将允许原被称为“英国属土公民”的香港中国公民

使用由联合王国政府在一九八七年七月一日至一九九七年

六月三十日期间签发的英方备忘录所提的旅行证件去其他

国家和地区旅行;他们当中的人以及其他原被称为“英国属

土公民”的人,凡持有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身份证者,

其上述旅行证件将以加注方式载明此项事实,以证明其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有居留权。英方备忘录提到联合王国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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