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AG-1492-FCO40-2050-Future-of-Hong-Kong-General-Agreement-on-Tariffs-and-Trade-(-1986 — Page 301

FCO40 Hong Kong Department Records 聯邦事務部香港部檔案 All

(丙)项关于关税地区被视为缔约方的要求,并宣布根据该

,条款和香港的意愿,香港自声明之日起即被视为关税和贸

易总协定的一个缔约方。

中国政府的声明将指出中英联合声明有关香港特别行 政区自行决定经济和贸易政策及上述的其他规定,并声明 一九九七年七月一日起香港特别行政区将符合关税和贸易 总协定第二十六条五款(丙)项关于关税地区被视为缔约方 的要求,因而可以“中国香港”名义继续被视为该协定的一

个缔约方。

中英两国政府确信这个程序完全符合关税和贸易总协 定的规定。这一点已得到总协定秘书处的非正式确认。

鉴于我们两国之间存在的友好关系,中国政府谨事先 向贵国政府通报中英两国政府即将采取的行动,希望得到

贵国政府的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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