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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O40 Hong Kong Department Records 聯邦事務部香港部檔案 All

董事局報告書 止年度之報告書及賬目。

董事局同人茲向全體股東提呈截至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主要業務

本公司之主要業務為投資控股,其屬下主要附屬及聯營公司之業務刊載於第四十四及四十 五頁。

集團溢利

綜合損益表刋載於第三十一頁,該表顯示截至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年度之集團盜 利。

股息

已於一九八五年十月十五日派發普通股中期息每股三角五仙,現董事局建議於一九八六年 五月二十九日派發普通股末期息每股七角予該日已登記之普通股股東。

儲備

本年度内本公司及集團之資本及盈餘儲備之變動列於賬目附註九。

慈善捐款

本年度集團慈善捐款共達港幣五十七萬二千元(一九八四年為港幣一百九十六萬九千元)。

固定資產

股本

固定資產之變動詳列賬目附註二。

本年度會發行(甲)每股面值港幣一元普通股十七萬三千一百一十一股予行使其認股權之認 股權證持有人,此等認股權證乃連同一九八九一九九三年還本週息九厘無抵押債劵而發行者 ;及(乙)每股面值港幣一元普通股一千零四十三萬一千股,作為本集團收購中區華人行全部權 益之部份代價。依照公司章程第三條D款,本公司已於一九八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贖回每股面 值港幣一元之累積週息七厘半可贖回可分享優先股(優先股)八千萬股;本公司並於一九八五年 十一月二十二日以私人協議方式贖回二百七十一萬七千八百五十六股優先股。

董事局

現任董事芳名列於第二頁。

李察信先生於一九八五年四月三十日辭職,麥理思先生、李業廣先生及雷興悟先生均依照 公司章程第八十五條輪值告退,但願膺選連任。

苗倫先生及范廉登先生於本年度為暫代擔任董事。

合約權益

本集團於一九八五年十月與第三者達成協議,收購華豪有限公司百分之五十權益,該公司 擁有華人行大部份業權;同時,李嘉誠先生亦授與本公司之一附屬公司選擇權,以同等條件收 購其所持之百分之五十權益。該附屬公司已於一九八五年十一月與李先生達成協議,以港幣二 億五千八百萬元行使該選擇權,此買價部份以現金及部份以發行本公司每股面值港幣一元普通 股四百七十萬六千股支付。

本公司已於一九八五年十月與聯營公司香港電燈集團有限公司達成協議,由各佔一半權益 之Union Faith有限公司提出收購國際城市集團有限公司之全部已發行股本。同時,長江實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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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記黃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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