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AG-1397-FCO40-1869-Future-of-Hong-Kong-Basic-Law-1985 — Page 57

FCO40 Hong Kong Department Records 聯邦事務部香港部檔案 All

48、外務司將在港督領導下與中央政府外交部密切合作辦理

外事,香港政府現有常務司,政治顧問等工作可以併入

該可。

49、保安司將在港督領導下主辦内外··切保安工作,目前香港 政府一部分工作如監獄署可以併入律政部,消防局可以 併入内政部等等。

50、銓叙司或可與廉政署合併,向港督負責,如此可以使公

務員制度不受政治勢力的干擾。

51、除下列各職位,應照聯合聲明附件--第四條規定不由外籍 人士擔任外,其他香港政府職位,應一律不受限制。那

結論

些職位是:

港督

首席部長

外事司長,保安司長,銓叙司長

警務司長,廉政司長。

52、照上述建議制訂的基本法,可以在足够的時間內與現行 的制度相融合而避免了急劇的改變。它和聯合聲明條件 相符而且提供了一個謹慎的平衡。立法局三分之二的民 選議員肯定多數是新生的政治權力代表。在此情况下, 經驗和連續性必需要有特别辦法將一併建入。在立法 局中參加一部分顧問既不使立法局本身變得複雜,也没

1 0

-

Comments

Approved members can add comments, bookmarks, and private notes.

No comments yet.

Private Research Note

Private notes are available after approva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