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NAG-1397-FCO40-1869-Future-of-Hong-Kong-Basic-Law-1985 — Page 1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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極的」方式。這種方式剛好和現行式 法桐 的基 本形式相反 • 香港诸慣的一則是採反面拽难 (negative formulation),如基本床上列明北 京中央政府不得干預的範闖,虚者列明屬於北京中 央政府處理的範課,其他權力香港特別行政擀

但北京對採取這種形式,然有不同 四、解桿權:對於基本法,香港的时

為香港應傑有解粹權,尤其是香港股襲英式 立法與司法分離,立法者不解譽法律,法烤有權 法律作解釋。但按中國憲法,所有法律解專權均在 人大,據此堅持對基本法的解牌權。擁人大法制工 作委員會主任王漢斌在草委會議期間透露,在基本 法方面,可以考慮分層次,由人大常委會解釋法律 效力,但使用法律的解粹則交司法部門。他表示基 本法解粹要進一步研究,但基本上解釋權在人大 常委。問題是,即使香港法庭有司法解神權,人大 是否可以運用立法解釋權干預香港的法庭審訊 類問題,亦須研究。

五、修改權;按中國憲法,所有法律的修改模 同樣亦在人大。令港人担心的是,人大是否會運用 其修政權,隨意修改基本法。此外,基本法若有 收需要,是否應由香港擁有提案權。

六、自主自治的問題:北京對港人治港的承諾 足除外交和國防事務屬於中央人民政府管理外,香 港可以享有高度的自治權。但到底有多高,則未有 足夠清楚的說明。一個可供香港借鏡的例子是波 多黎各作為美國的「共和屬邦」(commonwealth. 或 estado libre asociado) -憲法規定是「在處 理其本地事務方面並非置於更高權力之下」。這種 明確的自主自治,是否也超出了北京的「底款」 七、民主改革:港人對九七的一個期待,是建

立民主政制,確保香港的自由和法治,但不少人對 北京長否客許香港進行民主改革卻抱着不崇美特 看法,並提示

。查憤在他的《參草 》内說,他個人事款民主,但民主制度為北京所 不賽,在灣搖籃强民主制度來維持自由與法治恐怕 好政治的實

在草委第一次會議期間,草委主任委員姬鵬 反對「榮改革」,認為改革就是變動,有「繁兼 改革」就會有動,説不定會發生混亂,此外 家屯八月初一個題為《面向未來》的説,就 過多的變革會破壞原來的社會 格局。「姬老」 「許叔」之言,均「恐嚇」改革會帶來混亂。 可 想像,對繁榮和改革,北京要的是前者。但安定繁 榮是社會經濟活動的結果,這個結果很大程度上 要有自由和法治,而自由和法治又要依靠民主制度 的保障。

八、全民投票:世界上很多國家和地區在關係 全民的重大決定上都採取全民投票(referendum) 的形式。以波多黎各為例,該地在決定成為美國的 共和屬邦時,曾作全民投票,然後在通過憲法時作 第二次全民投票,並在憲法經美國國會提出修訂後 由制憲議會再交付全民投票。這個例子可供香港參 考的是,中英談判達成的聯合聲明決定了香港的政 治歸屬,在通過經「三上三落」的作為香港「小憲 法」的基本法時,全民投票這個最能確定基本法的 認受性的形式,理應不被排除

基本法的草擬,以既設草委會又設諮委會,架床 憂嚴地搞組織的方式起步,一開始已是舉步維艱。 但棘手問題還在後頭。今後,就基本法問題的中港 週歳,主要繫於港人對上述的「底線」是堅持理 還是節節退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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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十年代月刊,1985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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