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香港的權利
以下各類人士均在香港有居留權並有資格獲得永久性居民身
份證:
在香港出生或在香港連續居住七年或以上的中國公民。
= 享有香港居留權的中國人士在香港以外所生的子女。
非中國人士而在香港連續居住七年或以上並以香港為永
久居留地。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前(一九九七)只享有香港居留權
的其他人。
以上各類人士均可獲得簽發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及旅行證件。
以上有效護照或旅行證件持有人可以自由出入香港,無需雙
得特别批准。
香港政府可實行對其他國家和地區人士出入境及居留管制,從
中國進入香港將繼續受到限制。
(F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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