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留香港的權利

以下各類人士均在香港有居留權並有資格獲得永久性居民身

份證:

在香港出生或在香港連續居住七年或以上的中國公民。

= 享有香港居留權的中國人士在香港以外所生的子女。

非中國人士而在香港連續居住七年或以上並以香港為永

久居留地。

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前(一九九七)只享有香港居留權

的其他人。

以上各類人士均可獲得簽發香港特別行政區護照及旅行證件。

以上有效護照或旅行證件持有人可以自由出入香港,無需雙

得特别批准。

香港政府可實行對其他國家和地區人士出入境及居留管制,從

中國進入香港將繼續受到限制。

(F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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