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最後,常委會考慮應否採用總薪級表支薪予廉政公署專 有職系人員,並將各職級的薪級加以調整,使與皇家香港警 察隊內有關職級的薪酬大致相同。雖然此辦法未能完全重 建已往的連繫,兼且需要特別的轉換薪級安排,所以未算盡 善,但常委會認為它仍是目前所有可供選擇辦法中之首選 因其與現行廉署人員薪俸政策,最為接近。以下各項建議 • 是根據此辦法而提出的。
11.
常委會建議的薪級如下:
現行薪級
建議薪級
監視人員職系
(總薪級表 )
(總薪級表 )
助理廉政公署調查員
11-16
11
· 18
廉政公署組長
1719
19
21
廉政監督
20
C
24
23
26
高級廉政監督
26 - 30
28
33
廉政主任職系
廉政助理
11 19
11 -21
廉政主任(丙/乙 ) 20
廉政主任(甲)
38
23 40
39-45
41 45
高級廉政主任
4 6 48
46-48
現時由廉政主任(丙)晉陞廉政主任(Z)的辦法是與常委會在第二 號報告書第6.19段內對警務處督察及高級督察兩個交搭
職級建議的辦法相若。常委會建議應保留此晉陞辦法。廉政
主任(Z)職級的新起薪點,應為總薪級表第三十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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