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 最後,常委會考慮應否採用總薪級表支薪予廉政公署專 有職系人員,並將各職級的薪級加以調整,使與皇家香港警 察隊內有關職級的薪酬大致相同。雖然此辦法未能完全重 建已往的連繫,兼且需要特別的轉換薪級安排,所以未算盡 善,但常委會認為它仍是目前所有可供選擇辦法中之首選 因其與現行廉署人員薪俸政策,最為接近。以下各項建議 • 是根據此辦法而提出的。

11.

常委會建議的薪級如下:

現行薪級

建議薪級

監視人員職系

(總薪級表 )

(總薪級表 )

助理廉政公署調查員

11-16

11

· 18

廉政公署組長

1719

19

21

廉政監督

20

C

24

23

26

高級廉政監督

26 - 30

28

33

廉政主任職系

廉政助理

11 19

11 -21

廉政主任(丙/乙 ) 20

廉政主任(甲)

38

23 40

39-45

41 45

高級廉政主任

4 6 48

46-48

現時由廉政主任(丙)晉陞廉政主任(Z)的辦法是與常委會在第二 號報告書第6.19段內對警務處督察及高級督察兩個交搭

職級建議的辦法相若。常委會建議應保留此晉陞辦法。廉政

主任(Z)職級的新起薪點,應為總薪級表第三十四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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