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人士及團體對初步發展計劃
建議之意見摘要
附件八
編號
意見來源
評述要點
1
羅先生
(Mr. Y. T. Law)
建議將商業住宅混合用地重新
劃作商業區。
2
香港大律師公會
總秘書
建議為如果不將三軍司令官邸
用作專門化博物館,則將之
交由香港大律師公會使用。
3
銓叙 司
建議將中學校址留作政府、團
體及社區用途。
4
范倫特先生
(Mr. L. G. Farrant)
支持最高法院新廈及中學之位
置;保留三軍司令官邸作爲
專門化博物館。
贊同於東端闢建公園及將活動
性康樂設施集中在該區,
反對委員會對初步設計建議之
處理方法及提交方式;車輛
通過該區行駛及大事興建房
屋至飽和狀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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