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人士及團體對初步發展計劃

建議之意見摘要

附件八

編號

意見來源

評述要點

1

羅先生

(Mr. Y. T. Law)

建議將商業住宅混合用地重新

劃作商業區。

2

香港大律師公會

總秘書

建議為如果不將三軍司令官邸

用作專門化博物館,則將之

交由香港大律師公會使用。

3

銓叙 司

建議將中學校址留作政府、團

體及社區用途。

4

范倫特先生

(Mr. L. G. Farrant)

支持最高法院新廈及中學之位

置;保留三軍司令官邸作爲

專門化博物館。

贊同於東端闢建公園及將活動

性康樂設施集中在該區,

反對委員會對初步設計建議之

處理方法及提交方式;車輛

通過該區行駛及大事興建房

屋至飽和狀態。

82

Share This Pag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