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軍司令官邸其他可供選擇之用途
附件十
委員會對三軍司令官邸共十一項可供選擇的用途會加
以考慮,有關建議供作的用途與及委員會作出最終決定的
原因,現槪概述如下:
(i)婚姻註冊處
該建議雖可改善大會堂擠逼的情况,但對一般市民
而言,這方面的用途實屬有限,而且,將該樓宇改
作官方用途會有損其在建築上的吸引力。
(ii)最高法院之附屬圖書館
根據政府屋宇保養測量師向本委員會所提出的建議
,該樓宇現有各層均不適合作圖書館之用,而且在
地下及二樓進行任何鞏固或翻修工程均足以損害該
樓宇的主要結構。由於樓宇的結構問題,再加上這
方面的公共用途有限,雖然該樓宇東部毗鄰地點擬
用以興建最高法院新廈,但委員會決定不接納將該
樓宇用作最高法院附屬圖書館的建議。
(iii)行政立法兩局非官守議員辦事處
委員會認為如在私人商業樓宇內設立行政立法兩局
非官守議員辦事處,對於各非官守議員接見一般市
民,會比較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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