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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CO40 Hong Kong Department Records 聯邦事務部香港部檔案 All

序 言

空缺,在一九七六年四月一日警隊增設由受訓中人員担任的一千個後 備職位。警務人員所接受的訓練,並非局限於純專業性的科目,例如 刑事法、警務工作程序及紀律,而是包括廣泛的學科訓練、實用的領 袖才能訓練、人際關係等的重要課程。

一個令人關注的問題就是警隊目前仍有一少部份不良份子,他們 會陸續被揪出,繩之於法,尤幸市民與警隊對於該些問題都能明辨是 非。大部份的警務人員,面對重重壓力亦能竭盡職守,是值得我們欽 佩的,我相信今日的警隊提供設合時務的服務,其效率之高是警隊過 去悠久及輝煌歷史上未有過的,雖然市民對我們要求是這麼的高,但 我們都能够振作起來,一一應付。

警隊過去兩年內的業績是令人鼓舞的,但我們不會自滿,會繼續 努力,爭取更好的成績,以求達到市民的期望。目前能控制罪案,維 持社會安定,是市民、政府與警隊三方面合作無間的成果

如果目前形勢保持不變,市民對警隊繼續支持,加上警隊不斷改 善服務,我相信前景一定是美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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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務處長施禮榮謹識

要在年報中詳盡報導皇家香港警察隊的歷史,並非是合適的事, 不過在開始時給各位一些有關警隊簡史及組織概況的資料,會有助各 位更深入了解本年報其他的部份。

皇家香港警察隊於一八四二年成立,是世界上最歷史悠久的警隊 之一,首任警察總長爲第十六步兵旅堅威廉上尉,其下有三十四名警 務人員,負責保障當時爲數祇有三萬名居民的安全,即每一百人中有 一名警察,現時則爲每二百六十一人中有一名警察,堅上尉的繼任人 分別有八名警察指揮官及兩名警務總監,至一九三八年才改稱爲警務 處長,截至目前爲止,共有九任警務處長。

作前察

警隊的工作,隨著時間而有所改變,起先警隊工作範圍非常廣 泛,包括消防、監獄、出入境事宜、海關等服務,某些服務於稍後時 間經已移交給其他部門,例如於一八六四年,警隊再不需要兼顧監獄 工作,於一九二二年,消防工作亦不再由警隊負責,不過直至一九六 〇年,警隊仍要兼顧出入境事宜,而於一九六六年處理車輛牌照及駕 駛執照的工作才不再由警察負責,由是警隊工作逐漸由廣泛而轉趨專 業性,足以媲美世界上任何的警隊。

第一次世界大戰對警隊並無十分大的影响,但警隊於一九四一年 日本侵略時,英勇地守土衛民。第二次大戰之後,警隊重整隊伍,一 九四六年時警隊的編制爲二千六百三十七人,現在則爲一萬七干一百 二十四人,是世界上最强大警隊之一。在過去二十年內,警隊不斷改 進其所提供的服務,務求合乎社會上急劇的轉變及本港環境的需要, 爲市民提供更優良的服務。

在過去的三年内,警隊的組織有重大的轉變,變更的重點是著重 將資源分散,將工作按輕重分配至每一級,使工作不再集中於中央。 中央總部在一九七六年中正式改組,由一位副警務處長負責日常行動 及行政工作,而警務處長則專責頒行警政措施及與警隊及外界高層人 士接觸。

在總部組織體系中,有五個行動部門———政治組、刑事偵緝組 人事及支援部、文職及行政部及策劃及行動部———各部門的總主任分 別由高級助理警務處長担任,或由文職人員而其職位相當於高級助理 警務處長者出任。 主管以下有各級人員, 總部與各區亦有緊密的聯 繫。區總局的主管稱爲區總局警察指揮官,由助理警務處長担任,就 日常行動及行政而言,區總局是幾乎獨立的。類似區總局組織的有分 局,主管由警司担任,其下有警署,主管通常由總督察出任,他們都 是獨立的組織,而行動則以警務處長及區總局警察指揮官所頌行的措 施及命令爲依歸。警署工作是依據分組指揮的制度而分配給較下級的 人員,在每一間警署内都有幾個小組,由督察或警署警長負責指揮。 整個組織體系的目的是使到每一項的工作由適合的人選去担任,以乎 合警隊及市民的需要。

該項措施實施以來,成績令人非常滿意,各警務人員都能徹底執 行所分配的工作,警隊會繼續推行或甚至推廣該項措施。有關警隊組 織體系詳情,請問本年報附錄。

百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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