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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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第八甲款
人民入境條例
(即香港法例第一一五
ˇ ㄨ
第三十六款第(三)段
具保書
十
香港
其地址為
裁判司法庭
可能須根據人民入境條例第三十二款第(二)段之規定
而遭拘留:
現
該
其地址為
其地址為
於此承諾:如遇其(上文首述人士)不遵守下開規定,副彼
彼等須/須分別繳付下開款項與政府
及
該
應繳付
元
該
應繳付
元
該
應繳付
元
至於上述該
所須遵守之規定乃為必須向人民
入境事務處調查科值班人員每
報到一次!報
到時間為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星期六下午及公眾假期除外)。
須遵守规定報到之期限,由
年
直至本具保書之效力告終時為止。
月
日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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