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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格第八甲款

人民入境條例

(即香港法例第一一五

ˇ ㄨ

第三十六款第(三)段

具保書

香港

其地址為

裁判司法庭

可能須根據人民入境條例第三十二款第(二)段之規定

而遭拘留:

其地址為

其地址為

於此承諾:如遇其(上文首述人士)不遵守下開規定,副彼

彼等須/須分別繳付下開款項與政府

應繳付

應繳付

應繳付

至於上述該

所須遵守之規定乃為必須向人民

入境事務處調查科值班人員每

報到一次!報

到時間為上午九時至下午五時(星期六下午及公眾假期除外)。

須遵守规定報到之期限,由

直至本具保書之效力告終時為止。

日開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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