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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年鑑 All

第二篇:1993年的香港/第一章立基今日開拓明天

第一章立基今日開拓明天

<施政報告> 概覽 ·

一九九三年十月六日,港督彭定康在立法局發表 他上任以來第二份施政報告,分別就本港的民生福 利、基本建設、環境保護、醫療教育、房屋交通等問 題提出改善措施。港督在超過兩小時的施政報告中, 在臨近結尾的十分鐘談到「憲制發展」部分最引人觸 目;而其中關於中英談判最令人關注的一句話是「我 們現時只餘下數週而不是數月,便要結束會談」。在 「憲制發展」這段中,港督以頗長的篇幅論述中港關 係及有關問題。基於保密原則,港督沒有詳述中英政 制談判內容,但卻透露有關選舉安排上,英方已兩次 作出重大讓步。其中與原本的政改方案不同的是在於 功能組別和選舉委員會的安排;其次是英方應中方主 張提出成立基本法中規定由四個界別組成的選舉委員 會,取代原來港督所建議的選舉委員會全部或大部分 成員由直選的區議員出任。

選舉應公平公開

港督指出,他在去年

就九四、九五年選舉 安排提出的六項建議,只有成立選區分界及選舉事務 委員會獲全面推行,其餘的都因要與中方磋商而未能 實行。他強調就政制發展的辯論焦點,不在於民主發 展的步伐,問題在於確保民主發展是公平和公開的, 假如容許一個不公正的選舉制度,便會招致貪污舞弊 的行爲,危害本港的法治,故此英方上述原則並沒有 多大迴旋餘地;雖然英方將繼續盡力爭取與中方就政 制達成協議,但決不會為了一紙協議而放棄原則:

■「本港市民無疑希望選舉公平和公開,亦希望 得到跨越一九九七年的連續性。市民當然希望確知他 們在一九九五年選出的立法局議員,會完成整整四年 的任期。因此,去年我說有需要與北京方面認真討論 我提出的各項建議,我亦清楚表明我提出的是建議,

而非最後決定;從一開始,我們便準備進行認真的談 判口

結果,中英雙方花了多個月的時間,才能展開談 判。到目前為止,雙方已進行了12輪會談。英方團 員是以幹練的英國駐華大使麥若彬爵士為首,並包括 了香港政府的人員。此外,英國外相和中國外交部長 亦就這些事情在過去三個月內進行了兩次討論。遺憾 的是,我目前尚未能向各位報告雙方對我的建議事項 已達成任何協議

我可以證實,英方確會在本年七月和八月提交了 修訂建議。這些修訂建議與我在去年向本局提交的建 議的不同之處,在於功能組別和選舉委員會的安排, 至於其他方面,則全部相同。倘若這些建議成爲令人 滿意的整體協議的一部分,我們當會向本局推薦;而 整體協議當然亦必須包括可予接受的「直通車」安 排。

由於有保密承諾,我不打算具體地談修改的詳 情。不過,大體來說,我們採取了兩個主要行動,試 圖回應中方的關注。首先,我們就九個新功能組別擬 訂了一項新建議,根據中方主張的意見,以團體為基 礎,而合資格的選民總數,是我原來建議人數的大約 三分之一。我們仍然堅持以個人為投票單位,以取代 法團投票。第二,我們設法回應中方的主張,提出成 立類似基本法所載一九九七年後由四個界別組成的選 舉委員會。我們仍然力主選舉委員會所有成員本身應 是通過選舉選出的人士。

我重申,這些是重要的行動,而且絕非輕率的決 定,亦非只是談判的手段。這些行動證明我們-

滿誠 意、願意折衷,而且有決心促使談判取得成功。但 是,我們如要堅守原則,而我們亦必須這樣做,堅持 本港的選舉安排應該是公平、公開和為市民接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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