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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年鑑 All

第六篇:港中投資/第一章 投資買殼上市公司股須知

者本身實力、經營行業及是否獲得中國當局批准在港 從事收購活動。

供一般,供股價每股三元八角八仙,集資二億七千萬 元。翌日股價跌至六角,其後又跌至接近四角水平。

這一股令投資者損失慘重之餘,更嚇怕投資者付 空殼公司憧憬;此後,因為國內實施宏觀調控,中資 收購消息亦告收斂。但投資者當初追逐空殼公司,無 非是巨利的引誘,但一不小心即成爲大股東的點心。

站在投資的角度,若果能購

買具實力中資企業所收購的 空殼公司,固然是一種理想的投資,這些空殼公司的 回報率大都能以倍數以上計算,確實吸引到不少愛好 小本博大利潤的投資者。

利厚風險大

當然,凡從事高回報的投資,當中的風險亦相應 增加,但爲減低因誤中副車的錯誤而造成嚴重損失。 其實,投資者亦對空殼公司消息小心研究,不要當聽 到有關收購消息而立即行動大肆吸納,因為這些公司 股價隨後大都能夠以倍數上升;換句話,遲一點時間 吸納損失祇是利潤回報較低,相反誤信謠傳損失的是 整個投資成本。

事實上,投資者應對收購消息的公司背景了解清 楚,例如航天收購康力投資,有色金屬收購百利大, 保利科技收購新海康及上海萬國王集團,期間這些 殼股炒作不亦樂乎。

收購謠言須深究

不過,投資者只知這

些國企規模龐大,但 對企業生意、管理階層、將來中資擬注入甚麽資產等 都一概不甚清楚,這樣很容易給予大股東甚至收購者 本身利用,藉着散佈一些類似收購謠言,彼此哄托股 價,造成誘因吸引普羅投資者爭相競逐,結果鷸蚌相 爭漁人得利。

故此,投資者應退一步看清市場謠傳收購消息, 不要盲目追逐被傳收購的殼股公司,而且要分析收購

針對買殼公司上 市可能產生的問 題,香港證監會及聯交所在九三年五月發出聲明,表 示加強對該類活動的監察,這主要包括三方面,(

加強監管買殼活動

)就上市規則而言,考慮將該公司收購完成後一段 期間注入的所有資產合計,該等注入資產的行動可能 導致有關公司被當作為申請上市的新公司或導致交易 所對其上市地位進行全面檢討。(二)針對購入上市 公司的主要權益的人士,如注入資產是爲該項業務或 資產取得上市地位,而該業務或資產的性質是有別於 該上市公司的現有性質,則聯交所有權將根據上市規 則,將該公司視為申請上市的新公司,(三)聯交所 可接個別情况,將一家上市公司與其先前的控制權股 東或董事之間交易,視作爲關連交易。

另外,交易所亦修訂包括上市公司至少有兩名獨 立董事,及大型供股必須獲得控股股東以外股東批 准。

而上市規則第十章的新規定,將要求上市發行人 的控股股東不得在證券初次開始買賣後首六個月內出 售其上市發行人的權益,其後六個月內,如控股股東 出售權益將導致其失去對公司的控制權,則其不可出 售股份。

至於中國監管當局方面,在九三年年中國務院頒 布六十八號文件明確要求,任何直接或間接在香港上 市之國營企業,均需先獲中國證監督委員會審批。

然而,目前仍未有任何法例防止中資背景企業透 過收購香港空殼公司上市;或將一中外合資公司的外 資部分上市。所以,近一年來市場出現較多中資公司 收購上市公司之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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