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篇:日用參考/第七章 旅遊須知
其中包括將港澳專用加簽證有效期由原來的二年 延長為三年,在港可就地加簽,港澳僑胞來台保證制 度雖然暫難廢除,但已積極研究更為簡化保證手續。 計劃又包括,對於港澳居民到台短期停留三個月 內者,只須入出境申請書,保證書及港澳身份證副本 各一份,送由台灣在港指定代表機構,或由僑委會轉 送入出境管理局辦理即可。
如果港澳居民申請到台長期居留,亦只須要入境 證、定居申請書、保證書、送交台灣在港代表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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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持三個月入境證到達台灣後欲長期居留的港 澳人士,只須向居住地縣市警察局申請,轉送入出境 管理局辦理即可。
組團赴台觀光,則須在申請入境證時增加團體名 册兩份。而往台升學,經有關教育機關檢查合格,即 可辦理。
中華民國內政部警政署入出境管理局表示:對經 常來台及以往會經常來台有案之港澳僑胞,仍發給港 澳僑胞專用三年效期逐次加簽入出境證,並可依規定 申請三年效期多次入出境證(即長期證),同時,另 將停留期限由三個月延長為六個月以便利僑胞。
該局為順應僑胞建議發給短期來台許可,以便利 出入境事,在修正「台灣地區人民入出境管理作業規 定」草案時,並增列:居住港澳地區人民三人以上組 優來台短期停留十五天以內者,可附在職、在學等有 關證明文件提出申請,免附保證書。但該項申請人不 得申請在台設籍定居,目的在方便想來台觀光、商務 等短期停留之僑胞。該局認為:此項便民措施係專對 以往未予許可入境者而設想之折衷辦法,應可爲港澳 僑胞接受。
至於港澳居民或其他海外地區僑胞途經港澳到 台,若果特殊緊急事故,來不及按規定程序辦手續, 可在香港向指定代表機構申請搭機證明函,進入台灣 後,補辦入境手續。
(日本) 無論持有英國護照或香港身份證明 書(C.I.)者,都要前往日本駐港總領事館辦理入境 手續,要是參加旅行團,托旅行社代辦。
持有護照的人,只要備有兩幀護照式照片,填上 表格,持香港身份證明者,則要有起行的資產證明及 公司擔保證明才成,同樣要填寫申請表格。以上兩者 可在一、兩天後接到通知,批准的話,最長的逗留期 限為兩個月。
凡是持中國護照及往日本觀光,探親,商務,留 學超過九十日者,則需要日本方面機構作保證,而由 日本政府直接處理出入境手續。
<南韓> 前往南韓,無論因為業務關係,觀 光旅遊,持有有效護照的外籍旅客,可以不必簽證。
至於無國籍人士,或喪失國籍的海外僑民,未取 得韓國國籍之前擬入境者,須持有韓國駐海外大使 館,或領事館簽發之入境證件。
至於簽證方面,申請辦法如下:外籍旅客擬韓國 入境時,可持護照前往就近的韓國大使館或領事館答 證,簽證種類分觀光、過境及逗留一種。
觀光簽證——此種簽證為一般外籍觀光而簽發, 為便利外籍觀光客有-
分時間在韓國境內,仔細觀察 和研究風物起見,通常可獲得有效期限為三十天,如 該國沒有韓國領事館之設,可到當地域駐鄰近國家的 韓國大使館,或領事館辦理。
過境簽證----此種簽證,外籍旅客旅行目的地為 第三國家,途經韓國擬入境時,亦可獲得有效期限四 十五天以內,在有效期限內,其時日悉由外籍旅客個 人調整,申請手續與方法與上項同。
逗留簽證——此種簽證,逗留目的不屬上述兩種 別,而以業務關係逗留,外籍旅客須在啟程前,逕往 海外駐在之韓國大使館或領事館,並提出有關業務證 明文件,擔當領事視申請人的身份,及業務之簡繁而 考慮核准期限,韓國入境時,該旅客務請將有關證件 及簽件,一併交與海關查閱。
〈北韓〉 有五個國家人士在不受歡迎之列, 那是美國、日本、以色列、台灣及南非,均為政治目 標不同的死敵。香港則受到歡迎,香港人到北韓旅 遊,不論持那一種旅遊證件,凡持有大陸回鄉證者, 均可申請簽證。因香港沒有北韓大使館或代表,所有 簽證只能在北韓駐北京大使館申請,不過,香港開辦 北韓旅行團的旅行社亦可代客辦理北韓簽證。
申請北韓旅遊簽證必須在出發前七天申請,並須 提供姓名、性別、國籍、職業、出生日期、回鄉證號 碼等個人資料,連同相片兩張呈交北韓大使館。簽證 是獨立發出的,香港人只需携同回鄉證及朝鮮簽證就 可進入北韓境內。
北韓旅遊簽證有效期一般為十五天,但團體簽證 必須隨團出入境,如延長逗留時間,須再另外申請。 如想獨立申請旅遊簽證,不論旅遊或經商,必須要有 北韓有關單位的邀請書,方可接受申請。目前北韓的 政治氣候仍不太開放,不允許遊客隨便活動
。
另外,遼寧省近年與北韓達成協議,開辦中韓跨 國旅遊,遼寧省旅遊局可客代申請北韓簽證,旅客可 去信或前往遼寧省會瀋陽市和上述單位聯繫
<菲律賓> 菲律賓駐港領事館宣布,由一九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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