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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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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市興旺炒風熾烈
由於地產市道興旺,加上高通脹,不少人投資物業保值,令炒 風氣日趨熱,樓價如箭標升,令中下階層的真正用家難以魚 擔,大部分祗能望「樓」輕嘆。
在樓價飛升,炒賣活動漁利甚豐下,一些住宅新樓盤開售,不 但吸引普羅市民排隊爭購,甚至吸引黑社會明目張膽從中「搵 食 」,動員數十人霸位,參與排隊炒樓炒位活動,因而引起社會各 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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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到政府壓力下,發展商於九一年中推行電腦抽籤認購單位措 施,此舉祇可治標而不能治本,霸位排隊買樓的情況雖獲改善,但 炒樓風氣則越吹越盛,甚至更出現公開炒籤的奇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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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項措施管制樓花
有見及此,政府直接干預物業市場,打擊炒風;於九一年八 月,實施六項管制炒買樓花措施;
(一)買方需繳付樓價百分之五按金,撻訂費則爲樓價百分之
(二)不設上限登記認購,抽籤定揀樓次序。
(三)買家須親自登記,且紙准登記一次爲限。
(四)每位登記人士或公司,顧可購買一個單位。
(五)發展商必須公佈內部認購單位數目。
(六)申報購入資料及樓宇價錢。
白管制炒買樓花措施實行後,非但對壓抑炒樓所起作用不大, 且被指爲助長沙風,令樓價繼續標升;因此,港府於九一年十二月 再實行兩項新措施,加强管制饮用。
{])規定發展商內部認購單位比率不能超逾百分之五十,以 及限制轉售時間。
(二)樓花轉售均需繳付百分之二點七五的螯印費。
與此同時,銀行方面亦宣佈降低新做樓宇按揭貸款比率,由原 來的九成威爲七成,在雙管齊下的情況下,全力對付妙樓活動
在提前徵收釐印費及银行收緊按揭情況下,炒樓風氣兒收 哪,市場突古靜上下來,觀望氣氛濃厚,以觀察祈措施的影響與 推樓價則未見舊,仍然企機在高水平:
第四十五回
居住須知
法
品
購買樓宇應知事項
自政府於九一年十二月實施提前徽收驚印費後,任何樓花轉 售、甚至樓宇轉名等均受影響,故被業內人士批評,且亦對眞正用 家不公平。
有鑑於此,稅務局於新措施實行後經檢討情況,再於九二年三 月公佈一分徵收釐印稅的指引,更清晰及更有效執行該項壓抑炒樓 的措施。
事實上,買樓是一項大交易,做好準備工夫,先瞭解樓宇的背 景資料,可避免損失。
首先是要知道樓宇有多少年期,所謂年期就是樓宇所在地的批 期。政府拍賣土地,有等批期九九九年期,有等是七十五年期,有 等是七十五年期後可續二十四年,亦有七十五年期後不得續期。若 土地批期是九九九年期的,則可免補地價的顧慮,若批期是七十五 年期後可續七十五年期或二十四年期的,則在第一個七十五年期到 期後,業主就得補地稅,按政府補地稅辦法,是按差餉價額每年加 收百分之三。批期七十五年期後,不可一期的土地,期滿後,政府 就要重估地價,而重估地價,是以當時當地的土地市值作爲重估的 標準,換句話說,就是要將該幅土地再拍賣一次,若買入這類樓 宇,屆時業主就要多付一筆地價,若付不起這筆費用,而交款時限 已過,港府就要收回土地,業主也只有無條件交樓。
不過,自從中英協議簽署之後,一幅沒有被期權利的土地在期 滿後,若承租人和政府均願意,原有承租人可以再獲得續期。根據 中英協議草案附件三有關土地契約的規定,由協議生效日期開始, 在一九九七年六月卅日以前滿期而沒有續約權利的土地契約,如承 租人願意,均可續期到二〇四七年六月卅日,毋須補地價,但從續 期之日起,每年需繳納相等當時應課差餉租值百分之三的租金,日 後亦需隨應課差餉租值的改變而調整。
土地的批期,往往並非從樓宇興建時計算,可能早在數十年前 已批出,所以雖然是七十五年的批期,也可能只有三數十年的批 期。例如界限街以北的土地,一般所謂新九龍地區,批期是七十五 年,可續期二十四年,早在一八九八年七月批出,到一九七三年六 月底止,剛好七十五年期滿,從一九七三年起,再續二十四年,至 一九九七年六月底爲止。
買樓時,除了要注意土地批期外,還要注意土地的用途,政府 批地時,假如指定作工業用途,但建築衛卻建了住宅樓宇賣,那 麼,晉人樓宇的大便蒙受損失,她爲規用途的土地,是不能作 其他用途
设住宅樓宇觀雄用作商务工廠,
(第九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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