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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年鑑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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久居民配偶及未成年未婚子女,名額最 少八萬七千九百三十四個,而其中七成五 移民簽證 以先到先得為原則,不受國家 配額限制;第二類指二十一歲以上未婚子 女,名額二萬六千二百六十六名。

蘇法第四優先(公民已婚子女),配 額二萬七千名,新法改稱為第三優先(公 民的兄弟姊妹),餓舊法第五優先,配額 六萬五千個,較原來增加二百名額。

新法亦給予獲得移民特赦者配偶及子 女特別配額,從九二年至九四年會計年度 中,每年五萬五千人,舊法並無此項優惠

職業移民優先類,舊法配額每年五萬 四千人,新法激增至十四萬人。新法將舊 法的第三優先 (專業與特殊才能人士), 歸入職業移民類的第一優先,此類優先包 括在科學、藝術、教育、工商企業或體育 方面具有特殊才能者;傑出教授及研究人 員,以及國際公司行政人員及經理,每年 配額四萬人。

職業移民類第二優先,意指有高等 學位專業人士,以及有特殊表現的科學、 藝術及工商業者,配額四萬名,加上第一 優先未用完配額。新法將舊法第六優先 技術性及非技術性勞工)歸入職業移民類 的第三優先中,此類先配額每年四萬名 ,加上第一、二優先未用完配額,涵蓋範 圍包括:美潑短缺的熟練工人(至少需兩 年經驗),摸有學士學位的專業人才,以 及美國短缺之非技術性工人(不需兩年工 作經驗) 。

職業移民類尚包括兩類:投資移民及 特別移民,名額各一萬。特別移民類指宗 教人士、美國政府在海外外籍僱員等。

蛮人裝有一百萬美元的資產 .在美僱用十名美國人,便可提出申請,若 投資地點為偏僻及失業率高之地區,投資 額可無須一百萬美元,但由於全球每年之 總額只有一萬名,因此,預計本港每年只 可獲配給六至七百個名額。

加拿大

(甲)申請人資格

茲將投資移民加拿大之 詳細情形分述如下:

一、資本要-

足;加拿大政府並無明 文規定投資額,因投資企業種類及大小各 異之故。但各個別省政府及地區則希望申 請人有最少加幣二十五萬元之現金投入生 意上用途,再加上申請人全家移民之初期 生活及購買房屋所爲,大概準備現金二 、三十萬元。

二、有營商經驗:申請人對其欲往加 拿大投資之事業,本身必具有一定程度之 實際經驗才行,因加國政府希望申請人馬 到功成,不願新移民事業失敗,血本無歸 。他們很重視「經驗成功之母」之說。 三、取得七十分:加拿大之移民法例 探行計分制 ( Point Syften ),計分制 取士較優,是一種先進移民制度,申請人 要取得七十分才合格。大致上之計分方法 ,簡述如下:

1教育程度;計分標準:依申請者完 成的學業來計算,每一年為一分,最高分 為十二分;

@專業技能的準備;計分標準:依照 正式專業、科技訓練的多少,或是跟從行 業受訓的基本要求來計,最高十五分; 工作經驗,計分標準是以職業或生 意〔將在加國成立的生意)上的經驗來算 *最高分八分;

職業要求的條件,計分標準是依照 申請者職業上基本需要的資格來計,最高 分十分;

以往要申請移民美國,只限於屬團聚 ,以及勞工移民,由一九九一年十月一日 起,F有投資移民。

年箜 第四十四回

商旅指導

移民外國

1991

C工作的安排計分標準是看申請者 者在加國是否已有安排好的職位,而且工 作是加國政府所許可的 最高分十分:

6年齡,如申請者是廿一到四十四 之間,他就得到最高十分,每超過四十四

·歲以上或一歲以下下,每年減二分;

免英文或法文的語言程度,如果申請 者對兩種語言都流利的話,就得到滿分十 五分,如果只英文流利(讀寫説),則得 九分;

個人的適應程度,由移民官員來決 定申請者能否在加拿大成功的生存,最高 十分;

政府對移民政策的控制,由八至十 分,由政府預定的移民政策來決定,現在 的政策是給予這項十分

九項總共一百分,通過的最低標準為 七十分。凡有親屬在加拿大願意申請,而 且有能力為申請者做担保人,申請者便可 得到十五分。在獨立申請移民的種類下, 最重要的是申請者在通過永久居留的申請 之前,一定要在申請者的職業需求項目上 至少會一分,費如,如果申請者的職業不 是當她所需求的,那麼在職業的需求條件 一攔就得不到分,除非他的職業是經政府 特別批准,否則他的申請就會失效。

四、身體健康:申請人要能通過加拿 大駐港專員公署指定醫生之體格檢驗

五、豆好公民:申請人要是良好公民 。如有些人過去曾犯法紀,但非嚴重罪案 ;而多年來在社會上及商業上已建立良好 信譽,其他申請條件足夠者,申請時特別 提出解釋及請求,或也會得到加國政府之 諒解而獲批准。

(乙) 如何進行申請

一、實地考察:到一個陌生之地方去 建設事業,一定要先去當地了解情況,作 (第十一篇)

詳細岜卷調嶽,實地考察是逆外 須走之第一步,未出發前,應向加拿大駐 港專員公署諮詢。

二、向當地政府求助:加拿 府是 聯邦制,中央政府制定之移民法則,在施 行技術上,尤其是投資移民,須先經省政 府依當地商業情況審批覆,各省政府皆 設有專門機構,能向申請人提供諮詢及協

三、擬安計劃書:申請人對投資事業 進行時,可以獨資在加拿大新創事業,也 可以獨資購買當地現成之企業,更可以合 股方式,參加當地已存在之事業擴-

業務 【按照法例,如向當地現成事業加股,要 購買百分之五十一控制股權,但在執行技 術上,有些事業或可少過百分之五十一 能通過),所投資之事業,最少要聘用當 地工人五名(加拿大聯邦政府已公佈,於 八四年一月一日開始,對投資移民聘用 一名當地工人即可通過,但多數省政府對 此決定不認同,他們對投資案審核時仍以 聘用五名當地工人為原則),申請人所投 資之事業要先擬安全盤生意計劃書。

四、提出申請:以上所有步驟及準備 工作安當後,即可向加拿大駐港專員公署 領取投資移民申請表格,按指示與安可 入表申請。

五、申請時間:由於申請人衆多,輪 候需時,開始向加國專員公署申請之日起 計算,約須一年半至兩年時間。其過程大 概是,專善收件後,將計劃書轉達當地省 政府審核,對投資事業批准與否,四至六 個月即有滑息。省政府通過後,聯邦政府 移民部也要四至六個月時間審核。到申請 人接到通知檢查體格時,即已成功在望。 六、抵加後,投資移民獲批准,抵達 加拿大後,必須按照申請時之計劃書進行: 所謀事業,待業展開,再經省政府調查屬 一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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