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供養父母免稅額
供養父母免稅額則由一萬元提高至一萬一千元。因此,與納稅人同住並靠其供養 的父母免稅額將為一萬四千元。
六、單親人士免稅額
新設單親家庭免稅額是為獨力或主力撫養子女而現時並不享有已婚人士所得的較 高個人免稅額的父母,例如遺孀或單親,提供二萬元的免稅額。
上述個人課稅減稅措施由八九年四月一日起實施。這些寬減先適用於八九至九〇 年度的暢緩繳稅及最後評稅,以及該年度的個人入息課稅。估計八九至九零年度因個 人課稅寬減所少收稅款為四億六千五百萬元,全年則少收六億五千萬元。
(二)利得稅,
八九至九〇年度財政預算案建議將公司盈利科率由百分之十七減至百分之十六點 五,由八九年四月一日起實施,這減稅建議估計在八九至九〇年度令政府減收三億四 千五百萬元,全年少收六億九千五百萬元。
(三)資本免稅額
購置符合條件的機器及設備所需開支的最初免稅額由百分之五十五捷 至百分之 六十,由八九年四月一日起生效。這項免稅額估計使政府在八九至九〇年度少收一 一千萬元,全年計則少收一億五千萬元。
(四)利息税
八九年四月一日起,利息稅將獲完全取消,估計政府八九至九〇年度因而少收稅 款鮈一億四千萬元。
非有限公司繳納的利得稅及物業稅,亦因標準稅率減低而共少收四千萬元,全年 預計為一億元。
(五)非有限公司利得稅及物業稅
(六)股票信贷印花稅
1990
財政司支持證券業檢討委員會建議,為縮短交收時間而臨時借出和借入股票,應 獲寬減印花稅,估計政府全年將少收四千萬元,由八九年四月一日起生效。在取得行 政局意見後,財政司將向立法局提交條例草案,規定為上述理由而進行的股票借貸安 排,可豁免印花稅。
香港年怪 第四十三點
稅務摘要 税務概說
稅務槪說
此文是為不熟悉香港稅務法例的人士而刊印的,由於只屬概畧性質,因此,對稅 例低作廣泛的叙述。如希望獲得更詳盡的資料,可參考有關法例,或向稅務局查詢。 香港稅務條例(香港法例第一一二章)規定本港徽收四種直接稅。課稅年度是由
四月一日至翌年三月三十一日。
利得稅
薪俸稅
物業稅
利得稅
(乙)
稅務條例規定徵收下列稅項:
利息稅(由一九八九年四月一日起的課稅年度開始取消)
課稅範圍
凡在本港經營行業、專業或商業而賺取或獲得溢利的人士,包括公司、合夥商號 或團體,均須繳稅。徵稅對象並無本港居民或非本港居民的分別。因此,本港居民可 從海外賺取湓利而毋須在港納稅,反過來説,非本港居民如在本港賺取浴利,則須在 本港納稅。至於業務是否在本港經營及溢利是否獲自本港的問題,主要是根據事實而 定。但所採用的原則可參考以下四宗在香港法庭判決的稅務案件:
喇臣洋行上訴事件(香港稅務案件第一册第十一頁)(租船契約佣金) 香港黄埔船塢有限公司上訴事件(香港稅務案件第一册第八十五頁)(鶯救船舶 獲溢利 )
國際木材有限公司上訴事件(香港稅務案件第一册第五五一頁〕 〔銷售佣金) 華道有限公司上訴事件(香港稅務案件第二册第一二七頁)(銷貨浴利) 以下各項均視為來自或獲自在本港經營行業、專業或商業的收入;
(甲) 因在本港放映或使用電影、電視、影片或聲帶,或任何與該等影片或聲帶有 關的錄音或廣告材料而獲得的款項。
因容許或授權在本港使用專利權、設計、商標、受版權保護的資料、秘密製 法或配方或其他類似性質的權利而收取的款項。
(丙) 因容許或授權在本港使用動產,而以租賃貨用、租金或其他類似形式所收取 的款項。
香港與英國或其他地方雖無稅務上的協定,但須在本港課稅的溢利,如已在其他 英聯邦地區繳稅,稅務條例内有條文予以寬減(但就此規定而言,「英聯邦地區極並 - 不包括英國本土)。本港稅例對海外投資人士並無特別優待。
向非有限公司徵收的利得稅率為百分之十五,而有限公司利得稅率則為百分之十 六點五。
(第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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