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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年鑑 All

1987

貨物報關

如何辦理報關手續

(三)豁免報關物品 下列物品,毋須報關: (a) 過境貨物:

IN

本篇祇為進出口商提供辦理報關手續 之一般指引,如欲獲取有關報關方面之法 例詳情,進出口商須參開香港法例第六十 章進出口(登記)規例及第三一八章工業 訓練(製衣業)條例。

本册子旨在闡釋辦理進出口報關手續 ,及進出口商(無論其為公司或個別人士 】 在此方面須負之責任。

政府對於進出口商遞交之報關表保密 ,並紙用於編纂貿易統計數字。此類統計 數字除提供有關商品貿易之詳細資料外, 並顯示本港之貿易狀况;在本港及海外均 受廣泛採用,若干主要經濟決策亦以此為 藍本,務請台端合作,迅速逮交填寫完整 及正確之報關表,以便《香港貿易統計 可如期編印

領有A.T.A, 證及作展覽 用之貨物;

(-)

(二)法律責任

(k)

私人禮物而受體人毋須付欺 者;

根據香港法例第六十章進出口(登記 規定,凡將貨物輸入或輸出之人士或商 號,除豁免報關物品外,必須在貨物輸人 或轍出十四日內向香港海關總監遞交一份 填寫完整及正確之進口或出口/轉口報關 表。此外,報關人在法律上有責任對報關 内填寫之細節提供證明文件。

(A)

(o)

(*)

(my)

(mm)

以聯運提單或聯運空運提單 寄運之轉運貨物

(c) 船上自用品,包括自用之燃 料

(d) 機上自用品,包括自用之燃 料;

人行李,但不包括摩托車

(f) 價值四千元以下之郵包; (g) 清楚註明為宣傳用之物品或 樣本,且屬免費供應或分發 者;及價值一千元以下的宣 傳樣本;

(四)報關表格

體育比賽使用之物品; 本港註冊或領牌之漁船直接 從漁場運到本港之鹹水魚及 其他海產食品:

經常進口或出口及胝供載運 貨物進口用之空舊運貨箱。

定表格:

進口報關表格一(CE D50) 出口/轉口報關表格二(CED54) 出口報關表格三(CED52)(只遷

用於香港來源之成衣及鞋履品類) 上述表格可從下列地點購買... (a) 政府刊物銷售處

香港康樂廣場郵政總局大厦 (#: 5-2 26 389) (b) 香港海關九龍收欸處 九龍廣東道五號海洋中心地下

(電話 : 3 - 7 2 2 2 2 5 8 )

(c) 香港海關港島收欸處

香港統一碼頭道三十八號海港政府大 樓三樓(電話 : 5~8 5 2 3 0 4 8 )

(五) 香港進出口貨物分類表

在塭寫報關表格時,報關者應採用『 香港進出口貨物分類表」最新版本,填上 準確之貨物與國家及其統計編號。該「分 類表」在政府刊物銷售處發售。

(六) 遞交報關表地點

進口或出口/轉口報關表格(紙需正 本)應超交香港海關港島或九龍收欸處。 該處之辦公時間為;星期一至五,上午九 時至下午四時三十分,星期六由上時九時 至正午十二時,公衆假期休息。

與妥之報關表格(紙需正本)及繳付應 交從價稅等之劃線支票,匯票或本票(抬 頭人為「香港政府」),亦可郵寄香港海 闢,地址:香港統一碼頭道三十八號海港 政府大樓九樓。

根據規例定,報關者必須使用下開指

第四十

商旅指導

貨物報關

(第十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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