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來之香港教育
敎統會二號報告起爭議
教育統稱委員會第二號報告書公開發表,繼續就學前 教育、預科教育、師資培訓、公開教育及教育經費提出建 議。其中學前教育及預科教育最受爭議。港大宣佈改制, 由三年制改爲四年制,而理工學院則宣佈仍維持三年制。 另一方面,爲使本港高等教育制度可以達致自足,遂成立 學歷審核籌委會,以籌備一個屬於本地的學歷審核事務局 。政府籌設第三大學,預期一九九四年落成。此外,政府 亦就九年免費教育進行檢討工作,另公佈中學學位分配辦 法及初中成績評核辦法新修訂。
教統會二號報告書
教育統籌委員會第二號報告書於一九 八六年九月十六日發表。
報告書所研究的問題,主要有小學學 前服務、中六教育的發展、師資培訓、公 開教育及教育經費,提出建議超過一百項
在小學學前服務一章,委員會認為無 十分有力的根據去堅持幼稚園教育是必需 的,遂採取了一項立場:不能建議將幼稚 園列為受資助機構,但仍建議政府給予若 干程度的援助是合理的,以確保所有兒童 都可以繼續接受小學學前教育的機會。而 資助的對象則以家長為主,而非以辦校者 為主。
能接納。
委員會認為本港不宜採取三年初中、 三年高中的教育制度,委員會建議本港設 立一項綜合「中六」課程,保留兩年制高 級程度課程、取消高等程度課程,以及推 行由高級程度課程衍生出來的新課程—— 中級程度課程,及增設學術性較低的高級 程度科目。並建議所有中文中學應增設中 七班,而所有職業先修學校均應開設「中 六」課程。所有高級及中級程度科目的考 試,可用中文或英文作答。委員會亦建議 惠上及大專院校設立統一取錄制度。由於 此項建議不單關乎本港中學教育發展,亦 與專上教育有關連,備受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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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類似課程 改善為特殊教育教師提供的 在職訓練、同時;又建議為工業、實用及 術科科目教師開辦新學位課程。
委員會建議在中學和大專程度發展公 開教育、中學方面建議五年制官立中學成 人課程與六年制中學課程應合併為單一個 的五年制課程。學位以下程度達至碩士學 位程度的專上教育應透過遙距學習方法, 發展一項多元化的公開教育課程。並組織 公開教育聯合機構,由大學及理工教育資 助委員會資助的五間專上及大專院校的代 表組成核心成員,負責制訂發展計劃和鱉 訂課程的優先次序,評審學生資格,向學 生頒授學位及其他資格,此機構所開課程 ,應由擬議設立的香港學歷評審局審定, 全部課程採用學分制,長遠目標是財政上 自給自足。
另外,委員會建議發展地區成人教育 中心試驗計劃。
在教育經費方面,委員會建議研製一 系列有聯繫的財政模式,作為在策劃教育 發展的財政策畧,以及在監察財政資源和 所需收入時的根據,而高層財政模式應由 布政司署的教育統籌科負責操作。
在特殊教育方面,委員會贊同把傷殘 兒童編入普通學校就讀的方針,但有些兒 黨由於傷殘程度需要更多非一般學校能有 效提供的專門或康復照顧,因此不宜進入 普通學校就讀,故有需要經常檢討傷殘兒 童編校程序,及就讀普通學校傷殘兒童所 需的支援服務。
學前教育建議公佈後,旋即引起廣泛 的爭論,有者認為委員會的有關建議是不
師資培訓方面:委員會建議百分之九 十的學位教師應予訓練,而至一九九四年 時,百分之八十學位教師應已獲得訓練, 委員會亦支持為小學校長開辦小學教育文 學士學位課程,並建議向特殊學校校長提
第四十
香港全貌 教統會二號報告起爭議
1987
鑑於一九九七年後,本港將另有安排 (第三篇)
血
依賴英國學位課程評審委員會去評審開 辦本地學位課程 並不恰當,委員會認為 應立即成立一個本地評審機構。委員會建 議設立「香港學歷評審局」,並相信此機 構會有助本港在高等教育方面自給自足而 不會犧牲其質素。同時,亦可透過與同類 海外機構聯繫,維持其國際承認的標準。
對誡低學校噪音措施,委員會建議在 受噪音嚴重影响的學校分期進行改善工程 。如果日後在受噪音影响地區建校,則學 校的窗戶應予以適當的處理,並應設置空 氣調節系統。
港大宣佈三改四制
一九八六年十一月十四日,港大教務 委員會舉行會議,經過出席會議的八十三 名代表投票,有六十三票贊成改制、二十 票反對,遂決定將原來的三年學制改為四
港大隨即於當日下午發表聲明,指出 教育統籌委員會對改變高中學制的建議, 嚴重地影响香港大學。港大校長王赓武教 授亦於當日教務會議後對外界發表聲明, 體校方就有關改革、設立工作小組,研究 改變學制的步驟,
王賡武指出:教育統籌委員會的建議 ,將會破壞港大一向以來的完整制度,雖 然委員會事前諮詢港大意見,港大已提出 警告,若沒有考慮港大的需要而在中學作 出變動,港大將會被逼採取行動。結果委 員會建議改變中六預科制度,故教委會經 六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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