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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年鑑 All

).

如差餉在指定之日期仍未繳付,則會計事務長可在差 鲭額上附加罸款百份之五。而倘若此數在六個月內仍未清 繳,則在總數之上再加百份之十爵欺。

少數建築物免差餉

可獲豁免差餉之樓宇,為數極少。雖然業主自居之住 宅樓宇可根據稅務條例獲豁免物業稅,但此等樓宇仍須繳 柄差餉。

在新界(新九龍除外)之地,農舍或某等鄉村屋, 用作宗教崇拜之樓宇,由政府、市政局及若干其他團體( 包括外國駐港之代表)之樓宇,均獲豁免差餉。但有關法 例條文頗為複雜。因此,任何人如欲獲悉詳細情形,應親 自前往差餉物業估價署函該署查詢。

只有位於「指定地區」內之鄉村屋方可獲得自動豁免 權。該等地區係根據差餉條例指定者,其區域界限圖可在 差餉物業估價署或各理民府查閱。

簡言之,位於「指定地區」內之下列各類型建築物, 均可獲豁免差餉:

任何小型建築物,其上蓋面積不超過七百呎(六十五 點雾三方米 ),而其高度又不超過二十五呎(七點六二米

任何小型建築物,其上蓋面積不超過一千方呎(九十 二點九方米),而其高度又不超過二十五呎(七點六二米 ),但此等建築物必須符合若干認可之圖則;任何在一九 四五年八月十六日以前所建成之住宅,但此等住宅必須類 似為一八九八年居住在新界市内或鄉村之人士之父系後 裔而建造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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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織大厦分層業主法團

多層大廈業主衆多,他們不可能大家都是相識的,如

近年任 第三十九回

果大家都抱著各家自掃門前雪的思想,大厦的管理一定會 發生問題,如果能夠共同組織一個社團,並設立一個管理 委員會,大厦的管理自然會安當完善得多,遭遇有特別事 故的時候,大家亦可團結一致,透過社團去爭取權益。

怎樣成立業主法團

第一步工作,就是召開業主大會。召集業主大會的辦 法有好幾個。首先,在很多的分層大來説,當業主購買 分層樓宇時,如果不是和該大厦的其他業主共同訂立一份 公共契約,便是一齊受到一份公共契約的約束。因為一座 具有很多住戸和很多共同業主的大厦裏面,時常都會發生 各種重要問題,所謂公共契約,就是把處理這些問題的辦 法訂立起來。所以,如果訂有這份契約,便由契約所規定 負責大廈管理事宜的任何人士召開業主大會,或由契約所 授權的任何其他人士進行召開。

第二辦法就是:不論有無訂立公共契約,都可以由共 同擁有該大廈業權份數百份之五或以上的業主聯同安排舉 行業主大會。

如果公共契約有明文規定要依照上述兩種的其中一種 辦法去召開大會,以便卽席設立管理委員會的話,就應依 照還規定而辦理。否則,就要由共同擁有該大厦業權份數 不少過百分之五十的業主聯同設立管理委員會。

此外,還有一個召開業主大會的辦法,就是向地方法 院申請頒令一名業主安排召開,但邀種申請要由共同擁有 大廈業權份數不少於百分之二十的業主提出。當採用這個 辦法召開業主大會時,不論業主是否親自或委派代表出席 或甚至出席人數未達到全部業主的半數,只要出席者有 過半數投票通過,即可設立管理委員會。

如何召開業主大會

依照上述任何一種辦法安排召開業主大會時,召集人 居住須知

(第九篇)

必須負責於開會日期最少十四天之前將通知書送達每一業 主。會議召集人須負責發出通知。

通知書可親自送交或用掛號信按照最近所知地址寄達 每一業主,或留交一名居住在有關樓宇的成年人轉交業主 。除此之外,並要在民政司所認可的本港中英文報章各一 份刋登通知啓事。這種認可的報章名單,將由政府報刋 出。至於名單的副本,亦可向各區政務處及新界各理民府 索取。

會議通知書必須説明開會日期、時間和地點,以及金 議中要決定的事項,包括設立管理委員會委員的事宜内。 在大會席上,業主可以選出管理委員會各委員,並且 委任一名委員會做主席。此外並須委任一名秘書,但該秘 會毋須由該委員會的當選委員担任。

怎樣進行法團注册

管理委員會於成立後之十四天内,必須依照該條例的 規定申請將各業註冊為法團,其辦法是向政府合署西座十 二樓註冊總署田土註冊處處長申請;如果大厦是座落於新 界所註冊的土地,則向該土地的有關理民府申請。申請時 必須用規定表格,並須附呈下列文件:

(甲) 如果該大廈訂有公共契約,須附呈該契約副本 一份;

(乙)業主大會通過設立管理委員會的決議案副本一

(丙)聲明書一份,聲明業經妥善地遵照該條所規定 的程序,設立管理委員會。

如果業主大會是由地方法院頒命令召開,則該項命令 的副本一份,亦須一併呈交。

田上註冊處處長如認為各項手續都已辦妥,便會批准 各業主註冊為法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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