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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僑年鑑 All

至於計算入息時,應將某些項目包括 在內,小組委員會提出兩項可行辦法,希 望社會人士加以研究。第一項是與輪候公 黑登記冊所沿用者相同,即是計算受僱或 投資所得的入息,如工資、薪金、花紅、 營業利潤、物業租金、存款利息、股息紅 利等等。

第二項辦法是家庭入息除了計算受僱 及投資所得入息外,亦包括非生財資產估 值百分之五的數額,該數額以全年按月平 均計算。這些非生財資產包括私家車或貴 重金屬等。

小組委員會建議最少在六個月前通知 受影響的住戸繳付新租金,凡未能在指定 期間內遞交申報表格的住戶,在六個月通 知期屆滿後均須繳付新租金。

另外,委員會建議,俄日後公屋租金 升至市值租金一半,以致凈額租金加倍後 會相等於或超滄市值水平,則房委會應只 收取接近而低於市值水平的租金。

富戶綠皮書爭論多 公屋住戶資助綠皮書發表之後,官民 之間產生激烈之爭論,一般公屋住戶與若 干社區組織,提出猛烈抨擊,指綠皮書將 公屋富戶的標準訂得太低,調查入息更有 探人私隱之嫌,新政策屬於擾民之舉。

調查報告顯示,只有百分之二的被訪

者認為可以全部接受綠皮書提出的整套建 識,但有百分之七十一贊成減少對公屋收 入較佳住戸的資助。

另一份由公屋住戸資助小組委員會呈 交的綠皮書民意諮詢報告顯示,在綠皮書 諮詢民意的三個月內,共收到六百七十六 份來自各界的函件,其中四百四十一份來 自個人 - 二百三十五份來自團體,有約一 半的個人函件支持綠皮書精神,團體方面 則有六成五反對。諮詢期間,房屋署還收 到十一萬二千個簽名反對。

房屋委員會及其屬下各小組成員,開 會討論公屋住戶資助綠皮書民意諮詢報告 後,認為一般人對綠皮書的原則表示支持 故決定接納綠皮書的精神,減少對富裕 住戸之資助,但綠皮書內所列的計算住芦 入息方法,則會再檢討。

問題公屋成大醜聞 自從葵芳邨發現有三座樓宇需要重建 之後,已引起市民對公屋結構問題關注。 房屋署亦對近一千幢超過五年樓齡的公共 樓宇進行調查,並作出建議,提出其中五百 多座需要維修,而廿六座更需拆卸重建。 在檢驗過的九百三十九座樓宇之中, 房屋署將其中五百七十七座分為四類,第 一類:樓宇結構不合理地低於安全標準, 必須盡可能清拆,此卽葵芳邨第九、十、 十一座及葵興邨第五座。

第三類:樓宇結構稍低於標準,但重 修可以解決問題,此類共八十五座。

第四類:一般維修可以解決問題,共 四百六十六座

第一及第二類要清拆重建的廿六座公 佈在十個屋邨之内,全部建於一九七〇至 一九七四年間。

房屋委員會於八五年十一月廿一日正 式公佈,清拆重建二十六幢由於混凝土試 驗不合格的“中齡樓宇」,受影响的住戶 共有一萬五千多戸,居民約七萬八千人 由十二月開始至八九年七月的四年内,他 們需要分批遷離。

需要重建的廿六座樓宇,除了已公佈 的葵芳邨第九、十及十一座之外,其他包 括葵芳邨第八座,葵興邨第三座,第四座 ,第五座,秀茂坪邨第廿六座,藍田二邨 第十七座,藍田三邨第十二座、十三座, 黃竹坑邨第九座,石排灣邨第二座,石籬 一邨第四座、六座,慈愛邨愛寧樓,慈 民邨民健樓、民泰樓、民欣樓、民裕樓、 民智樓,白田邨第十四座、十五座、十六 座,葵盛東邨第十八座、第二十座。

廿六座公屋的重建計劃,估計需耗資 八億元。

由於要抽調一萬七千個公屋單位安置 受重建影响的居民,每年約有二至三千名 列登記冊的人士,輪候入住公屋需要阻延 一年。

市民關注追究責任

房屋委員會方面則發表過兩份調查報 告,一份是委託香港市場研究社進行,調 直於去年八月至十月間進行,抽樣訪問了 一千五百零九名市民,其中八百六十八名

第二類:樓宇結構可以重修,但修補 為私人樓宇居民,六百四十一名為公屋及 及引起的不便問題,將之清拆重建更為化 公營房屋居民,回應率為百分之八十七。 算,此類共廿二座。

受重建影响的住戸與商戸,房委會訂 出的搬遷津貼,與正常重建計劃一樣,一

香港全貌

市道復甦樓價再度華升

(第三篇)

第三十九田

至二人家庭為八百元,三至五人家庭一千 元,而六人及以上家庭為一千二百元,此 外,每個家庭還可獲特別津貼一千元。

商戶方面,分級商鋪的特惠津貼額如 下:以每平方米計算,甲級——六千七百 廿七元,乙級—————五千八百五十七元,丙 級——四千九百廿九元,丁級————四千二 百一十四元,至於那些訂有定期租約的商 戸,他們在退還商業單位時,每戶可得相 等於現時十五個月租金的特惠津貼。

為協助這些商戸重新經營,他們亦獲 得一項優惠,參加特為他們安排的局限性 投標,競投其他屋邨內的商鋪或檔位·分級 商鋪的商戶如選擇放棄參予局限性投標, 而自行經由公開投標投得其他屋邨的商業 單位,他們可獲得一筆訂金津貼,金額為新 單位的兩個月租金或八千元取其較低者。 至於屋邨內的遷置小販,每人可獲三 千元特惠津貼,以及其他遷置安排。另外 ,房委會亦給予住戸及商戶另一項優待, 住戸和商戸的租金將可凌結在現時的水平 ,對於要加租的住戶將不會加租,商戸方 面,任何照原定分期施行租金調整的亦予 以取消。

不過,住戶與商戶都要求作為特殊情 呪處理,有別於正常重建計劃,房委會亦 答允考慮修訂賠償方法。

市民對於問題公屋,較為關注的是追 究責任問題,該批樓宇當年是由工務局批 出招商承建,該等承建商很多已不在本港 ,當時負責的官員亦已在海外,政府認為 年代久遠,卽使追究亦可能沒有結果。不 過,立法局議員已成立特別委員會,繼續 深究這事件。

五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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