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KYB-1982 — Page 338

華僑年鑑 Al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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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署經常為所有應課差餉之物業進行全面性之應課差餉租值重估,以求切合市面 租值水平。

經重估後,該署將會發給各繳納差餉人士有一份「有關產業應課差餉租值通知書 j(表格R門 ),内列明新訂之應課差餉租值,此外,差餉微收官當會在其辦事處 備有詳載該等應課差餉租值之差餉估價冊,市民可於該估價册生效日期前之三月份內 前往該處查閱。該等重估之應課差餉租值將用作評估由四月一日起之未來一年內應繳 差餉之根據。

於估價册供市民查閱期間,任何人士均可摘錄估價冊內之資料。有關查閱期限, 「差館徵收官會在政府憲報及各報章之廣告預先公佈週知。在其他年份,該等估價册均 不再公開陳列。有關物業之應課差餉租值,市民可到該署或前往庫務署查詢。

反對列於估價册内之應課差餉租值

任何人士如收到關於重估應課差餉租值之「有關產業應課差餉租值通知書」(表 格R四),可以即行與負責該區之評估主任聯絡,屆時該評估主任會樂於解釋何以該 應課差餉租值有所變更。如市民能提出恰當理由,該評估主任亦可同意更改該項估價

每年三月份,任何人士可根據差餉條例中所列舉之任何理由而提出一份修改估價 册之建議畫(表格R二千A)。

處理「建議修改估價冊」之程序,與處理「反對臨時估價通知書」之程序客同。 該建議書將由一名高級專業人員覆核,而所作之決定則經由一名屬於「高級差餉物業 評估主任」或以上職級之人員簽署。

上訴土地審裁處

該署發出一份「決定通知書」後(註:用於臨時估價之通知書是表格R二十四)

·收到該份通知書人士仍有權向土地審裁處上訴。

上訴人必須在該「決定通知書」送達後之二十八天內,向土地審裁處遞交一份事 诉通知書,並須繳費。在此後之二十八天内,該上訴人必須向該審裁處申請訂定一個 聆訊日期,同時要另繳費用。

如該審裁處裁定上訴人勝訴,則會飭令更改該項應課差餉租值,而所徵收之差餉 當以新更改之數額為根據。

98 香港年輕 第三十五四 香港稅務

差烏豁免權.

可獲豁免差餉之樓宇,為數極少。雖然業主自居之住宅樓宇可根據稅務條例獲豁 免物業稅,但此等樓宇仍須繳納差餉。

在新界(新九龍除外)之農地,農舍或某等鄉村屋,用作宗教崇拜之樓宇,由政 府、市政局及若干其他團體(包括外國駐港之代表)之樓宇,財獲豁免差餉。但有關 法例條文頗為複雜。因此,任何人如欲獲悉詳細情形,應親自前往差餉佔價署或致函 該署查詢。

申請發還空置樓宇差餉之手繞

空置之住宅樓宇及作停泊車輛用之空置產業均不會獲得發還已繳之差餉。惟在某 種情形下,空置之非住宅樓宇則可獲發還已繳之差餉之半數。凡作為一個估價單位計 算之樓宇,必須全部曾空鑼達一個月或以上者,始可獲發還已繳之差餉。

凡爲「臨時估價」之樓宇,如欲申請發還已繳之差者,必須在規定繳交差餉期 限前用書面通知該署,聲明該樓宇現過空置或經已室股一段時期。

至於其他樓宇,如欲申請發還已繳差餉,則必須在申請之月份之首日起計,十五 日內用書面通知該署。

空署之土地及因政府頒發之命令而空置之樓宇(住宅或非住宅樓宇 ),其全部已 繳之差餉,除附加讚歎外,均可獲發還。

選於發還已繳差之規定,該署已印備另一份説明書以供索取。

新界鄉村屋

上文已有提及,新界(新九龍除外)之農舍及若干鄉村屋係享有豁免差餉之權利 通常而言,此類屋宇之業生,將不會收到該屋宇之「有關產業應課差餉租值通知書 」或「臨時估價通知書」;但某等差餉繳納人或會認為,其已作差餉估價之物業,係 應當作鄉村屋而獲得豁免者。

只有位於『指定地區」内之鄉村屋方可獲得自動豁免權。該等地區係根據差餉條

例指定者,其區域界限可在差餉物業估價署或各區理民府查閱。

簡言之,位於「指定地區」内之下列各類型建築物,均可獲豁免差餉。

·任何小型建築物,其上蓋面積不超過七百方呎(六十五點零三方米),而其高度 又不超過二十五(上點六二米);

——任何小型建築物,其上蓋面積不超過一千平方呎(九十二點九平方米),而其高 度又不超過二十五呎(七點六二米),但此等建築物必須符合若干認可之圓則;

·任何在一九四五年八月十六日以前所建成之住宅,但此等住宅必須類似為一八九 八年居住在新界市鎭内或鄉村之人士之父系後裔而建造者。

(第四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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